• 005253963/2021-0006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21-05-28
  • 2021-05-28
关于支持休闲农业发展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140号建议的回复

王小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休闲农业发展 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建议”的已收悉。首先感谢你对郑州市休闲农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你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对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具有积极作用。经认真分析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做法及成效

近年来,郑州市以建设“河南省休闲农业先行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区”作为发展目标,把握住了“十二五”、“十三五”期间休闲农业蓬勃发展的机遇期,通过科学规划、示范引导、政策扶持等措施,推动了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快速发展。周末假日,“走进乡村、寻梦田园”已经成为广大市民的常见一种休闲选择和生活方式。2020年全市休闲农业营业收入8.5亿元,接待游客1591万人次。我们的做法如下:

(一)强化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规划引导,出台了《郑州市休闲农业发展规划(2013—2020)《郑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及,持续完善政策,鼓励经营主体参与,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快速发展。一是实施现代农业示范园项目建设。2015年来,我市投资10亿元在全省率先建设了180个、总面积15万亩左右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其中,2020年,新建30个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园。重点提升完善园内路网、灌排、农业装备、休闲服务、生态环保五大体系,打造了一批集优质高效生产、高端科技引领、生态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多业态复合都市生态示范项目。我市有很多农业休闲园区抓住了这次政策机遇,实现了转型升级。二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2019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郑州市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政办〔2019〕15号),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创建工程,对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企业的,分别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但因近年来财政资金紧张,该奖补资金暂未落实到位,目前正在积极争取。三是美丽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旅游业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市投资8.15亿元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57个。美丽乡村按照“宜居宜业宜游”的目标,在完善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的同时,注重培育农业特色产业,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开展乡村旅游,实施休闲观光、采摘体验为主的旅游产业项目31个,三分之一的村发展了民宿,村庄“宜业、宜游”的业态初步形成。新郑西泰山村、二七樱桃沟村、新密黄固寺村、朱家庵村等6个村获得中国休闲乡村或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称号,登封杨林村、中牟县官渡桥村等10个村入选“2020年河南省乡村旅游特色村”。

(二)助推转型升级

近年来,郑州市农委积极组织开展了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园区创建、郑州市农业科普研学基地认定、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等工作,引导各区县(市)参与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创建,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向规模化、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在品牌创建方面:截至2020年底,郑州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全国十大精品线路1条,现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58家,其中五星级12家、四星级25家、三星级21家。在农业科普研学基地培育方面:2018年,郑州市农委出台了《郑州市农业科普研学实践基地管理办法(试行)》(郑农〔2018〕126号)规范了农业科普研学基地的软硬件设施、课程设置等内容,引导全市经营主体规范发展亲子研学、科普教育。目前,已累计认定农业科普研学实践基地16家。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创建方面:树立了新郑市西泰山村、二七区樱桃沟社区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典型。在发展模式方面:由原来的单纯依赖农业园区发展休闲农业向依托村庄带动农户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模式转变,形成了以禅心居、优河湾、溱源洞穴民宿等为代表的精品园区参与乡村建设的发展模式和以樱桃沟社区、西泰山村、长寿山社区为代表的通过建设美丽乡村走上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模式。

(三)培育管理人才

为提高休闲农业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郑州市农委积极搭建平台,组织各区县(市)休闲农业负责人及重点企业负责人赴省内外学习考察或组织行业培训会,促进我市从业人员转变思想观念、开拓发展思路、提升业务素质。2017年来,共组织赴福建、广东、洛阳等省市考察学习6期,组织专题培训会2期,召开主题研讨会10余次。通过搭建各种平台交流活动,培育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管理及经营人才,为行业健康发展、融入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人才支撑。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市场需求变化和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增大,过去简单粗放式经营模式弊端逐渐显现,再加上“大棚房”和“农地非农化”清理整治、“黄河滩区提升”、“嵩山景区治理”及新冠疫情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我市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挫折。2018年来,全市休闲农业营业收入和接待人数呈现断崖式下跌。2020年,全市完成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营业收入8.5亿元,仅占2018年营业收入40亿元的21%。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粗放型发展模式不合时宜。有的经营主体盲目投资,动辄流转上千亩土地,而在园区建设时偏重于采摘休闲功能,在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延伸功能挖掘上鲜有体现,从而导致了园区功能单一,同质化严重,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结果往往是游客不买账,企业负担过重。再加上部分园区因前期发展不规范,休闲、餐饮、住宿设施在“大棚房”及“农地非农化”清理整治中被拆除,失去了盈利手段,从而导致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的数量急剧减少、活力降低、经营范围收缩。二是缺乏有力的政策支持。缺少建设用地是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首要问题。由于大部分园区缺乏建设用地指标,无法进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致使游客接待、就餐住宿、科普教育等功能无法有效拓展。三是运营服务水平低。有的企业管理不规范、服务水平较低,如饮食卫生、住宿环境、产品品质等环节有待提高,很难让游客乘兴而来,满意而归,更难以赢得“回头客”。四是宣传效果不理想。近年来,虽然通过开设电台、电视台专栏、搭建“郑州休闲农业”信息服务平台、组织农事节会等形式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进行了大力宣传,但“走进乡村 寻梦田园”的品牌形象依旧局限于行业圈层内部,多数经营主体既缺乏渠道和资金,无法做到有效的宣传推广,普通市民对休闲农业的知晓率不高。

三、下步重点工作

结合您的建议和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情况,下一步,郑州市农委将积极顺应市场需求和发展要素环境变化,紧抓疫情防控常态化带来的近郊游需求旺盛的发展机遇,加强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健康发展。

(一)加强政策引导。一是引导高质量发展。引导各区县(市)贯彻落实好《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议文化旅游强市》(郑发〔2020〕17号)、《郑州市乡村旅游民宿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郑文广旅〔202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引导企业深挖“黄河”“嵩山等特色生态文化资源,积极争取市级2.5亿元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奖励资金,深植文化内涵,发展乡村精品民宿、康养、文创等产业。继续实施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创建,积极落实奖补资金,引导企业基于农业优势拓展特色观光、度假养生、农事体验、科普教育、智慧旅游等功能,鼓励其顺应发展趋势转型升级。二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高标准推动美丽乡村精品村建设项目,更加注重历史文化资源发掘和“美丽田园”建设,更加注重发展“美丽经济”,在中高端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和为城市居民提供深度服务上下功夫,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展同步推进,计划用5—10年时间,建成100个左右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有示范效应、“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三是实施产业兴村行动。利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积极谋划产业兴村项目,引导各县(市)立足当地资源禀赋谋划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补齐产业发展短板,充分发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在调整乡村产业结构、美化村庄环境、增加农民收入中的作用。

(二)强化用地保障。一是探索“点状供地”新模式。“点状供地”是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的新尝试,“点状供地”土地政策需要在充分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目前我市正在借鉴浙江省、四川省、广州市、焦作市等相关省市的经验做法,结合实际,深入研究点状供地的实施范围、负面清单、规划管理、审批管理、批后监管等方面内容,研究制定适合本地发展的政策。二是做好村庄布局规划。落实省、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确定的村庄分类,按照城郊融合类、拓展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整治改善类对村庄进行梳理,明确村庄分类和规划引导。编制村庄规划时,结合村庄特点、自然资源条件、产业发展情况合理布局点状用地,为“点状供地”提供上位规划依据。三是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引导各县(市)积极开展村庄整治和土地整理,加强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整治利用,引导相关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转变思想观念,通过入股、出租、合作等方式和村集体、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改造建设乡村旅游接待和活动场所。

(三)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创新服务方式。树立“店小二”意识,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开展行业方面技能培训、观摩交流、农事节会等公益服务,积极推进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智慧化平台上线运营,提高服务水平,满足行业发展需要。二是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筛选建立含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在内的乡村特色产业融资需求主体“白名单”,量身定制特色信贷产品,精准提供信贷支持,并给予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缩短审批流程等政策优惠,加快推动打造“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五星级精品园区的牵引带动作用,通过实施重点项目共同扶持、创业先锋共同帮扶等行动计划,突出做好对政府重点培育的1—2个主导产业的金融支持。三是提升宣传成效。瞄准市场消费层次更加细分、主题性更强、服务更加规范、特色更加明显等发展趋势,坚持政府公益性推广和市场针对性宣传“齐步走”,建立常态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信息发布机制,抓好农事、农时等时间节点,利用好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火山小视频等新媒体和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资源,多渠道适时发布休闲农业主题线路,举办特色农事节会活动,引领更多城乡居民走进乡村寻梦田园。

(四)集聚人才力量。一是加强返乡创业政策支持。联合组织、人社、税务等部门贯彻落实郑州市进一步支持返乡入乡创业相关政策,通过创业担保免息贷款、对休闲农业创业载体进行资金奖补、实施税费减免等方式加大对企业家、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退军人到农村创新创业支持。二是培养行业高素质人才。积极争取市财政专项培训,并与人社部门专项技能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等项目相结合,加大对行业管理人才培育力度。改变培训方式,由过去“大规模、长时间、多主题、系统性”的集中培训模式转变为“小规模、短时间、专门性、深入性”的专题讨论模式;将“走马观花式”的考察调研转变为“场景沉浸式”的一线实训,通过培训调研方式的转变,促进我市休闲农业管理人员,转变思维方式,增强管理能力。

四、关于“在生态资源方面肯定休闲农业企业在改变乡村土地环境中所起到作用并给予对应的奖励、补贴政策”建议

针对该条建议,我们专门咨询了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学习研究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6〕31号)及我市相关政策,结合您所反映的园区情况,鉴于生态补偿“谁治理谁收益”的原则和生态环境改善状况认定存在一定难度,目前暂无对应的奖励、补贴政策,但对该企业在改变乡村土地环境中所做的积极努力表示肯定,我们也会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待有条件时予以协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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