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1-0007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21-06-15
  • 2021-06-15
关于加快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郑州市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315号建议的回复

任东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郑州市乡村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议,在我市的美丽乡村和示范村建设中都有所规定,《郑州市美丽乡村精品村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郑农小组〔2020〕11号)第三章第五条第二项规定扶持资金可用于“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广场、科技文化中心、休闲广场、游园、党群活动场所等”。示范村创建指标中规定,村综合服务中心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文化健身广场不低于1000平方米;卫生室大于60平方米;至少有一座幼儿园。

我市的美丽乡村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基础设施得到了初步完善。如新郑市泰山村、二七区樱桃沟村、新密市黄固寺村、朱家庵村等都改善了村域的道路系统,大部分村庄修建了景观道路,道路两旁进行了绿化、亮化;修建了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和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等;开展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广场、科技文化活动广场、休闲广场及小游园建设等,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及服务功能完善提升。

二、关于“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的建议,在我市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目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全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下一步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也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

感谢您对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