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1-0008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建议提案
  • 2021-06-08
  • 2021-06-08
关于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B442号建议的回复

阎书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宠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完善管理条例。

今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列出专门章节,进一步调整规范了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相关活动,规定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者委托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加工、随意弃置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

2007 年 10 月 1 日开始施行的《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确实已不符合社会现状,明显落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等很多现行的相关法规,市农委将积极向有关部门建议尽快修订。

二、关于指定无害化处理场所或者机构,明确处理标准。

市农委一直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布局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和收集体系,全力保障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目前,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病死畜禽处理厂是登封市宏业养殖有限公司无害化处理中心,市民可自行将宠物送至上述处理点进行无害化处理,详细地址可咨询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另外,新密依托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中心建设有病死猪收储点,市民也可就近自行将宠物送至病死猪收储点之后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为方便市民对病死宠物进行无害化处理,针对我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不健全的现状,下一步市农委将通过郑州市宠物协会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宠物医院开展病死宠物收集处理业务。

近日,按照农业农村部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同时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市农委制定并下发了《郑州市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郑农〔2021〕67号),计划用两到三年时间,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与企业自建相结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体系,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与养殖保险联动机制,全面推行第三方集中无害化处理新模式,对病死畜禽做到应收尽收。下一步,市农委将把建设、优化无害化处理体系纳入市级财政预算,鼓励相关区县(市)建设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体系,优化以第三方为主体的现有无害化处理场,支持已建无害化处理体系的升级改造。

三、关于鼓励发展规范的宠物殡葬业。

宠物殡葬服务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在各地逐渐兴起,目前名称中或经营范围里带有“宠物殡葬”的企业郑州有10家左右,但是据业内人士透露,但一般都证照不全,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国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宠物殡葬业仍处于监管空白,许多业务游走在“灰色地带”。市农委将积极建议相关部门尽快立法,建立完善的宠物殡葬体系,推进宠物殡葬业的规范、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宠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市农委将按照本部门职责继续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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