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86/2021-00070
  • 郑州市水利局
  • 建议,人大建议,答复
  • 2021-09-06
  • 2021-09-06
关于支持中牟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回复

贺宽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中牟县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有关要求,2019年10月,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水利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9〕277号),水利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2019年11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编制指南的通知》(办规计函〔2019〕1253号)。2019年1226日省水利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水计〔2019〕24号),按照要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郑州市做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推荐上报工作。

  按照要求,这项工作以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采取先建后补、奖补结合的方式对试点单位予以支持。省水利厅、财政厅评估后将推荐3个试点名单,报水利部、财政部审核确定。

  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前启动,组织各县(市)积极申报。郑州市对照试点标准,设置了内部竞争环节,对参与申报的中牟县、荥阳市、新郑市等县(市)进行了资格审查和实施方案专家评审,综合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地方政府财政承受能力、项目实施条件、实施效果及试点引领作用等各种因素,并结合以往同类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的县级建设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评审,同时要求申报试点县依次进行现场陈述和现场答辩,专家现场评议打分,根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结果,新郑市排第一,确定新郑市作为郑州市的试点县推荐申报。经过最后评选,河南省的新郑市、灵宝、南阳卧龙区被选为国家试点县。中牟县水利局立足郑开同城建设,紧扣生态主题,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文化和水灾害防治建设有机统一,把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总要求贯穿到项目谋划和实施的全过程。以中牟县四水同治规划为基础,着力河湖连通建设,打造服务生态为主的全域化生态水系,最终使黄河、贾鲁河以及南部湿地得到有机结合,呈现出“引黄四渠孕牟州,九河五湖兴牟城”的全域水系、循环水体的格局,从整体上改善中牟县全域生态环境。

  2021年4月15日,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水利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开展2021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的通知》(豫水计〔2021〕8号),该文件提出:鉴于本次仅一个试点县名额,第一批试点县涉及的省辖市本次不再申报。故郑州市本次试点县不再申报。下一步,郑州市将以此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水系治理力度,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督导县区工作,推进郑州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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