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1-00128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大建议
  • 2021-05-28
  • 2021-05-28
关于打击恶意讨薪 维护企业正当权益的建议
对市人大十五届四次会议第B(2021)192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程刚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击恶意讨薪  维护企业正当权益”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国家、省市各级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不断强化根治欠薪各项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但是也有不少单位和个人利用政府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重视,借农民工工资的名义讨要工程款,组织农民工采取爬塔吊、拉横幅、围堵政府部门等极端行为讨薪,社会影响恶劣。

为有效杜绝“恶意讨薪”行为,郑州市人社局积极同公安、建设等部门沟通对接,规范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办理流程,加大对恶意欠薪打击力度,切实保障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一、落实长效机制,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全面加强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2016年,我市出台了《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郑政办文〔2016〕94号),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一金三制”制度,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各分包企业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交其委托的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做到工资支付月结月清,确保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同时,也有效杜绝了个别单位和个人借用讨要农民工工资讨要劳务费或工程款。

二、规范案件办理,杜绝恶意讨薪。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严格区分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凡是由劳务分包单位或包工头出面为农民工集体讨薪的,由其出示农民工讨薪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经劳动监察部门与农民工核实,确为农民工讨薪的,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受理处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根据投诉人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明细和欠薪金额,经总包单位、劳务公司等相关单位核实无误后,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转入农民工本人银行卡,杜绝劳务分包单位或包工头假借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

三、加强沟通对接,加大对恶意讨薪的打击力度。积极对接公安部门,对以讨要工资名义敲诈勒索、制造群体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意讨薪”行为,以虚报冒领农民工工资侵害单位和个人财产权益的,经劳动监察部门查证后,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构成违反治安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联合建设、工商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四、扩宽投诉渠道,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农民工可以通过国家欠薪投诉反映平台,河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等线上平台反映欠薪问题,劳动监察部门按规定时限受理处置。二是建成了我省首个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中心,集农民工来访、欠薪案件受理、分流、协调及约谈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了农民工欠薪案件的快速受理、高效办理。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坚持实行领导接访和带班制度。重大节日或特殊时期,由市信访局牵头在信访大厅设立根治欠薪专班,由人社局、城建局等单位派人值守,建立联动处理机制,快速处置欠薪案件。

五、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广泛开展法律进园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工地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实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由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地出入口、农民工宿舍等醒目位置设立工程信息和劳动者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项目监管部门维权执法联系电话等信息。

当前,治理欠薪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我们将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沟通对接,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和恶意讨薪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欢迎批评、指正!非常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1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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