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占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宽企业人才认定通道和资格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郑州市人才工作的关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2020年9月研究制定“郑州人才计划”,并配套出台了《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等9个配套文件,实施分层分类、精准有效的人才激励政策。按照海内外高端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产业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和名师名医名家5个层次,分别对应不同政策事项,精准支持发展所需人才。
您提出的郑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和职称评审方面的问题,正是此次政策优化升级的主要内容之一。
在高层次人才认定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郑办〔2021〕4号),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改变传统单一、“一把尺子量到底”的人才评价方式,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发挥多元评价主体作用,新增社会化评价、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认定和企业自主认定等3种认定方式:一是引入企业质量效益、薪酬等市场化评价要素,对纳税1亿元以上先进制造业企业中新引进的技术研发骨干,可依据薪酬层次认定为相应高层次人才。二是紧紧把握当前海外人才回流窗口期,对在海外知名高校、企业中担任较高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开辟专门通道集中评审认定。三是尊重用人单位主导作用,给予重点企业自主认定权,在我市新兴产业的龙头企业中,探索经审核备案后的高层次人才自主认定。
在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支持方面。优化出台《郑州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认定实施细则》(郑人社〔2021〕2号),对我市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的重点企业中,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急需紧缺人才择优认定,2年内给予人才5万—10万元奖励。一是创新性地采取积分评价制,取消了企业申报名额限制,综合能力素质、紧缺指数、标准,统筹郑州市产业发展导向、人才分布情况和申报人才质量,每年择优确定700名左右进行资助。二是放宽了学历、年龄等限制条件。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不超过45周岁、40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当年度1月1日为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在企业关键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取得国家发明专利、副高级职称、市厅级以上资格荣誉等业绩的,可不受年龄和学历限制。
在职称评审方面。依据人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21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针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有进行了进一步改革和规范,实现部分有条件企业“自主评审”,较好的避免了“一刀切”、强化了“弱论文”、开辟了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的绿色通道等。一是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原则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与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对待。二是健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组织。继续推进职称评审权限下放,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的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鼓励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三是科学制定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标准。评审标准突出实际工作业绩与贡献,注重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对论文不作要求,淡化奖项,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四是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方式。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可采取评审、答辩、考核认定、考评结合等形式。做好职业资格与相应职称的衔接确认工作,落实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确保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做好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互通的评审工作,拓展民营企业人才发展空间。五是提高民营企业职称服务水平。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民营企业建功立业,对于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河南省项目启动经费一等资助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民营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您提出的建议,对郑州市人才工作非常重要,也正是我们正在做和今后努力的方向,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贵单位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1年5月17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综合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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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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