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1-00202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人大建议
  • 2021-05-31
  • 2021-06-01
关于统筹调整市政道路红线内基本农田建议的答复
对省人大第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606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耿勇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统筹调整市政道路红线内基本农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郑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郑州市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为400平方公里,并根据我市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行了布局。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和城市快速发展,原规划已满足不了我市城区发展的建设需求。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根据自然资源部技术指南及相关会议精神要求,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结合我市城镇发展布局和开发需要,考虑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区和预留弹性发展空间,已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市政道路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基础设施,在《郑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中,将根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图,把市政道路纳入城镇开发边界,为市政道路项目的实施提供用地保障。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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