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在安置小区私搭乱建临时房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示要求,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服务“三项工程 一项管理”,营造良好人居环境,3月29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制定印发了《郑州市2021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21〕2号),明确将“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内违法建设”、“建成楼院内违法建设”等列入2021年重点整治任务。首先,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根据2021年度违法建设主要任务,进一步对辖区各类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分类完善建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台账,其次,各区县(市)和市直各成员单位根据市政府年度违法建设治理目标任务,全面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和拆除工作。并在年底由市治违办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全面履行治违拆违主体责任;资源规划、建设、房管、城管等相关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要求,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查处或监管。县区级全面检查,乡(镇)办开展不间断的巡查;城管、资源规划、建设、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落实行业巡查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巡查,坚持管早、管小,坚持“露头就打”。对重大节日等违法建设高发时段,安排专门力量组织巡查,防止突击抢建。
市治违办出台了《郑州市2021年违法建设督导工作方案》(郑治违办〔2021〕14号)、《郑州市2021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专项绩效考核方案》(郑治违办〔2021〕15号),强化各部门之间协同力,条块融合力,加大查违治违工作力度,每一季度都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情况进行通报,打分排名。
依据《郑州市2021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2021年度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过程中,按照“重心下移、源头管理、苗头控制”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快速处置机制,提高违法建设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及时发现违法建设。在建成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出入本小区的建筑材料、施工机具、施工人员的管理和信息登记,从源头上预防违法建设问题发生。要求村委会(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发现本区域内正在搭建违法建设的,应当予以劝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乡(镇)办报告。
目前,结合我市“三项工程 一项管理”工作的持续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正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指示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加强舆论引导,畅通信息管理,切实从根本上遏制、消除违法建设。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