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临时保通路修建质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在建地铁站点约120个左右,其中大部分在建地铁站点存在保通道路,在2017年以前,保通道路主要存建设标准低,没有做长远打算,比如: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六个月以上的工程,保通路建设标准低于城市道路的标准;轻视保通道路投入,只是重视地铁站点主体建设,没有认识到保通道路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为了管理维修好保通道路,使其为民所用,郑州市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及保通路建设管理办法的(暂行)通知》(郑政办〔2017〕16号)文件,按照文件要求,保通道路的管理与养护维修标准明显提高,但是与先进城市还有不小差距。据统计,2021年前三个月,地铁保通道路零修零补1950平方米,当然这与要达到的目标还有不小差距。
根据文件要求,郑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铁集团)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按照相关规范、规定和标准完成地铁保通路设计;对占用城市道路六个月以上的地铁工程,地铁保通路建设标准不能低于城市道路的标准;地铁保通道路建设前,需要城市道路管养单位或市城市管理局委托的道路管养单位对设计标准等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方能进行施工;地铁集团列支地铁保通路专项维护资金;委托有资质的道路维修单位负责保通道路维修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保通道路的监督管理,督促地铁集团落实政府文件精神,定期安排道路管理单位采集地铁保通道路病害,要求地铁集团维修,对不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建设和维护好保通道路的情况,约谈地铁集团,视情况严重程度报告市政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