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依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让群众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简化公共设施施工行政审批手续,按照省市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市城管局结合工作职责,一直在探索获得用水用气用热报装的优化措施,针对水气暖公共设施施工过程中破路、破绿审批涉及规划、园林、公安、市政等多个部门的情形,市城管局借鉴电力部门的做法,出台《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对直接接入用户的长度不超过200米的沿市政道路和跨越市政道路的中低压燃气管线、供水管线及供热管线工程,免于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市政道路占道、破路、破绿等审批事项的,免于办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破绿许可等审批手续,采取施工前告知和定期统计报送等工作模式”,并将该措施写进郑州市出台的《郑州市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同时,市城管局一直在协调水气暖报装破路审批减免费用问题,省住建厅今年预计会出台免收破路费的相关文件。
关于建立公共设施“建管统一”机制和加大数据信息共享,涉及市住房保障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大数据局、市政务办等多个部门,市城管局将配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市自来水公司根据在相关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形成报告或方案交与市城管局,市城管局提交市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最大效能推动工作。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