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821951/2021-00026
  •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提案
  • 2021-06-21
  • 2021-06-22
关于就加大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和整治力度的 建议的答复
对十五届市人大四次会议第B045号建议的回复

李开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就加大对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和整治力度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已修订出台

为规范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8年5月15日,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正式发布,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车体宽度不超过450mm,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0mm等。同时,为尽可能减少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与修订前的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关于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的要求,如规定车体材料应承受不同级别的灼热丝实验,并对部分非金属电气部件的燃烧类别作出了详细规定。修订后的标准充分体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所有技术指标均为强制执行,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二、制定工作方案,精心安排部署

我局成立了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多次召开了全系统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分别制定印发《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豫市监明电〔2020〕83号)、《关于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郑市监明电〔2020〕17号)、《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郑州市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扎实开展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将涉及我局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十个方面的工作任务,确定了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具体指导全系统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三、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各单位切实加强监管,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登封市市场监管局针对部分经营者存在的进销货台账建立不完善、二手电动自行车交易与销售合规电动摩托车没有做好分区销售等问题,当场对相关经营者进行行政指导,并要求限期整改;中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电动机动车、非机动车经营、维修业行政约谈会,督促指导相关经营户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共召开约谈会7次,参与经营者代表人数130人次;金水区市场监管局对电动车销售、维修商户的登记信息和基本经营情况建立详细的整治排查台账,检查经营户证照是否合法有效,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销售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巡查制度,持续开展督导自查,并针对辖区电动车市场开办方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查看市场开办方是否履行市场主体责任,是否建立督查台账,是否做到认真督促市场商户履行主体责任;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电动车经营户进行逐户检查,督促指导经营者切实履行商品质量责任义务,要求每辆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每辆电动摩托车必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一致性证书”方可销售;中原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开展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宣传活动,并印制《电动车整治商户须知》发给各电动车经营者。

专项监督检查期间,全系统共排查电动车经营主体2373户次,出动检查人员2810人次,开展抽检工作1次(结果未出),查办电动自行车相关案件1件。

四、强化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管理

全市共有5家电动自行车获证企业,获得14张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其中3家企业已停产,涉及3张证书)。在有效期的企业分别是:河南雄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九龙村南振兴路,现有3C认证证书9个);河南新中基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郑州高新区西四环路西梧桐街南,现有3C认证证书2个)。停止生产的企业分别是:河南省富王车业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新郑市郭店镇107国道与轻工路交叉口东豪翔物流园);郑州星光车业有限公司(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野曹村西8号);郑州广民电动车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袁河村)。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约1288家(户)。

为保障《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今年四月底我局下发《关于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郑市监文〔2021〕117号),组织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电动自行车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对生产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重点检查销售未获得CCC认证和冒用认证标志的电动自行车等行为。五月份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4人次,对680余家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进行了检查,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为配合做好了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一是向市公安局提供了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信息,并提供了对全国电动自行车企业和产品信息进行查询的方式;二是在我局官方网站上建立了相关查询的链接,方便消费者查询电动自行车获证产品信息,为群众选购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五、严格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问效

我局印发了考核办法、制定了详细的考核细则,以强化考核问效。制定了督导方案,成立了7个督导检查组,分包区域,对照电动车经营户台账,每月对全市电动车市场进行督导检查,严厉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违法经营活动,有力推动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

电动自行车管理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需从宏观产业政策、道路交通管理、城市综合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引导,多方共同努力。作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我局将恪尽职守,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相关配合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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