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58/2021-00033
  • 郑州市文物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18
  • 2021-06-22
关于建设裴李岗文化博物馆、裴李岗文化生态遗址公园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B(2021)363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周伟杰代表:

您所提出“关于建设裴李岗文化博物馆、裴李岗文化生态遗址公园的建议”收悉。对于您的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裴李岗遗址位于新郑市区西北约7.5公里的新村镇裴李岗村西侧岗地上,遗址居岗地中部,2001年6月25日,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局一直非常重视裴李岗文化的研究和保护工作,目前,裴李岗遗址田野发掘工作取得了丰富的考古新发现,发现了距今2.6万年的旧石器遗存和新的裴李岗墓葬区。鉴于裴李岗遗址的重要性,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又申请了2021年考古发掘工作计划,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发掘与研究工作,为以后的公园建设及遗址展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裴李岗遗址生态文化公园项目及裴李岗博物馆项目现已列入新郑“十四五”工作计划中,同时裴李岗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已列入郑州市生态保遗工程中。目前,裴李岗遗址生态文化公园正在进行建设方案编制工作,该公园用地涉及基本农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园建设前属地政府需做好土地性质调整工作。裴李岗博物馆项目正在策划中。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出资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政文〔2020〕85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管理的遗址文物保护、博物馆项目,由所在地政府负责建设,投资超过5000万元(不含土地)的新建项目,市财政给予投资概算40%的一次性补助(与生态建设不重复补助)。市级文物部门管理的遗址文物保护、博物馆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承担征地拆迁资金及相关工作,建设资金原则上由市级财政承担。在裴李岗遗址生态文化公园及裴李岗博物馆项目建设过程中,我局将督促新郑市文物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建设的各方面工作,并将积极与郑州市发改委、郑州市财政局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在项目立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推动遗址公园和博物馆项目工程建设。另外,博物馆建成后运营过程中可申请郑州市博物馆事业扶持专项资金。

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抓住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的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裴李岗遗址的发掘与研究,深挖黄河流域各遗址之间的内在联系,有效整合多方资源,加快推进裴李岗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为讲好“黄河故事”,建设郑州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文化助力。同时,我局派出的“美丽乡村”驻村工作专班,将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机结合,努力打造裴李岗文化品牌,擦亮裴李岗文化名片,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打造靓丽宜居新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文物保护事业的关注和参与,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6月1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