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1-00603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人大建议
  • 2021-09-28
  • 2021-09-28
关于科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387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卢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科学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的提案”的建议收悉。衷心的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收悉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会议,结合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研究,我们认为该提案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和水生态治理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借鉴和问题导向。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大气污染治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主要污染因子PM2.5年均浓度从96微克/立方米下降到51微克/立方米,下降46.9%;PM10年均浓度从167微克/立方米下降到84微克/立方米,下降49.7%。两项指标改善率均为全省第1,PM2.5年均浓度从2015年的全省倒排第1上升至全省正排第5,改善幅度显著;优良天数连续5年增加,2020年达到230天,与2015年相比增加92天,改善率位列全国168个城市前10位;重污染天数从48天下降至11天,下降77.1%。2020年我市退出全国168城市后20位,空气质量实现大的跃升。

2020年10月-2021年3月,我市PM2.5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同比2019-2020年秋冬季下降4.2%;重污染天数共计12天,同比2019-2020年秋冬季减少2天。

(二)主要做法

针对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等防治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精准对症治理,实现“三个清零”:一是实现主城区燃煤机组“清零”,累计关停13台185万千瓦燃煤机组,累计削减燃煤383万吨。二是实现全市非电燃煤锅炉“清零”,累计拆改非电燃煤锅炉1330台5078蒸吨,累计削减燃煤420万吨。三是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动态“清零”,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从3000万吨减少到2000万吨以下,超额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强度目标,我市清洁取暖做法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取得“三个突破”:一是工业深度治理取得突破,全市水泥、耐材等重点行业实现超低排放全覆盖,水泥行业深度治理走在世界前列,全市1蒸吨以上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二是PM2.5与臭氧协同治理取得突破,全面推进NO2与VOCs协同减排,夏季臭氧污染得到控制,臭氧年浓度同比下降5.7%,臭氧污染损失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5天。三是环境承载能力取得突破,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老旧小区改造、“一环十纵十横”道路综合改造,持续加强生态建设,城区环境显著改善。做到“三个率先”:一是率先建立重型货车电子通行证制度,实施重型车辆总量和排放双控制,经验做法得到国家、省高度肯定,并在全省推广。二是率先开展数字化监管,以数字化管理为抓手,在全市工业企业率先开展在线监控、智能用电监管、视频监控建设,实现了工业企业“三网合一”全覆盖;全面开展智慧化工地建设,实施智慧化提升,全市施工工地实现了在线监管全覆盖。三是率先开展标杆企业创建,在全省率先开展标杆搅拌站、绿色工地评选,帮助企业进行提标改造,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2020年,我市委托清华大学编制了《郑州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对我市空气质量的现状和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大气污染的来源和成因进行了梳理,对大气环境容量进行了测算,为确保2028年我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的重点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二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三是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升级;四是推行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大幅削减 VOCs 排放;五是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完善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六是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七是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应急管控能力。

2020年9月,我市出台了《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和《郑州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意见》,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损害、谁补偿”的原则,严格落实我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每月根据各开发区、区县(市)空气质量,对各开发区、区县(市)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支偿情况核算通报,并商请市财政局对支偿资金进行扣收,进一步夯实各开发区、区县(市)主体责任。

2021年5月,我市印发了《郑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主要涉及应对气候变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强生态屏障建设、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深化工业企业综合治理、加强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加强污染防治监测能力建设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等10大类44项重点工作。对于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和“3+2”新能源替换,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和移动源污染防治专项方案予以推进。开展“1+N”绩效分级服务,指导龙头、配套企业和重点行业提高污染治理水平,鼓励达到绩效先进性标准,引领企业绿色发展。今年以来分别在格力电器、上汽、郑州日产、宇通客车开展了4次“1+N”企业绩效分级培训,72家企业参加了培训,有力地提高了企业的治理水平。

(三)下步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开展中长期碳中和发展建设研究,制定达峰路线图、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达峰行动方案及配套措施,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带动节能低碳和循环产业投资,为2030年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奠定基础

二是系统谋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科学研究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谋化一批推动经济、能源、产业等绿色转型发展的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强化开展大气、水源、土壤等各种生态要素协同治理,推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三是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郑州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和《郑州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持续开展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不断加强生态屏障建设,持续开展城乡结合部整治,深化工业大气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扬尘治理精细化。

二、水污染治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市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县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收集率均达到95%以上市区内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因子COD、氨氮、总磷均值基本能够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有效改善河流水质。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市水环境质量保持持续稳定,8个国省控断面中达标率100%,其中5个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占比62.5%,其他3个均为Ⅳ类水质,9个市控断面中7个断面达标,其中十七里河入郑处和潮河入郑处2个断面总磷不达标;7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到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县级饮用水源地问题111个已整治完毕,乡镇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已全部划定并完成53个环境问题整治,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和典型农村饮用水源地现状评估工作,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上报更新数据,为饮用水源保护提供数据支持;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面消除,无新增黑臭水体。

(二)工作进展情况

1、加大投资力度,污水处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十三五”以来,我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贾鲁河流域新建和改造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双桥污水处理厂、陈三桥污水处理厂等3座大型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新增污水处理能力99万吨/天,贾鲁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达到了248.5万t/d,;双洎河流域新增新郑市城关污水处理厂、新港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新密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设施,双洎河流域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规模达到38.8万t/d,市区建成区内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各县区建成区污水处理收集率均达到95%以上。

2016年,我市开始执行更加严格的《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更高;2017年,为了进一步改善河流水质,我市鼓励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对出水进行综合提标。通过强化运营管理,市区内污水处理厂出水主要因子COD、氨氮、总磷均值基本能够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有效改善河流水质。拟建设深度处理工程提升出水水质的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已完工,新密市金门、金汇污水处理厂基本完成,上街区、新郑市等区县市部分污水处理厂正在实施,这些提标工程全部建成后将会极大改善当地河流水质,实现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2、开展水系连通工程,河流生态初步恢复一是我市开展了水量倍增工程,依靠邙山干渠引黄工程、生态水系输水工程、花园口引黄补源工程、牛口峪引黄工程和石佛沉砂池向西区供水工程(尚未正式供水)向市区河道进行补水,保障生态基础流量。2019年,郑州市生态水系通过黄河调水、尖岗水库供水和南水北调退水,合计补水约58880立方米(约18.67m3/s)。2019年在南水北调新郑市曹庄段退水口向双洎河生态补水3600万立方米(1.14m3/s)。二是开展重点河流河道治理。2016年以来,我市重点实施了贾鲁河综合治理工程、索须河生态景观提升工程等项目。特别是贾鲁河综合治理项目,作为郑州市的“金腰带”工程,统筹治理达96公里,跨越二七区、中原区、高新区、惠济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中牟县7个县(市、区),努力打造安全河、生态河、幸福河、景观河、文脉河。目前,贾鲁河正成为郑州市新的景观绿色廊道,河流流量和水质双双改善,提升了郑州市的居住环境及城市形象。双洎河自2018年以来持续开展综合整治,实施了新郑胡垌至贾梁、西关桥至南关桥段双洎河示范工程,对双洎河支流黄水河人民路至炎黄大道实施生态修复。目前,双洎河水质改善明显,生态恢复良好。三是实施了郑东新区生态河流与龙湖、龙子湖、如意湖联通工程;开工建设环城循环水工程,实现市内5条生态河道的生态水循环利用。

3、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确保饮水安全一是高标准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2007年、2013年明确了我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2015年,完成了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划分工作;2020年,完成全部53个千吨万人保护区(范围)的划定。二是高成效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2017年,排查整治完成保护区内52个违法问题; 2018年、2019年分别完成30个市级水源地问题和111个县级水源地问题的整治,消除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隐患。三是高质量强化南水北调干渠水质保护。2019年,开展了南水北调干渠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安装警示牌198个,界牌164个;排查整治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全部23个风险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动态清零。南水北调干渠郑州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确保了“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四是高密度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我市每月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地表水61项、地下水23项),每年进行一次全分析(地表水108项、地下水39项)。对县级地表水型水源地每季度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地下水水源地每半年一次常规监测。自2018年起,我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五是高要求开展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和典型农村饮用水源地现状评估工作,建立了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上报更新数据,为饮用水源保护提供数据支持。

今年以来,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

4、排查整治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建成区黑臭水体2016年以来,我市经过排查认定,将贾鲁河(航海路-化工路)、金洼干沟、瓦屋李明沟、金水河(农业路附近)4处水体确定为城市黑臭水体,上报国家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接受国家层面监督治理。同时,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技术路线,通过截污治污、河道治理、生态修复、引水补源等措施实施系统治理,黑臭水体如期消除。2018年国家“两部委”专项督察和巡查确认,郑州市城市黑臭水体已全部消除。近两年,为持续做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巩固治理成果,我市通过日常督导检查、水质检测、专项自查等方式加强排查,严格落实三级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偶发性排污问题,确保了已整治黑臭水体不返臭返黑、无新增黑臭水体。

5、强化企业环境监管,确保工业污染可防可控2017年,我市对24家造纸企业开展“一厂一管”改造,要求每家造纸企业对产生的污水初级处理后再排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实现工业污水二次处理,确保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一步提升;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安排,首批核发全市34家造纸企业排污许可证,强化企业环境管理;开展涉水污染物减排工作,截至201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较2015年减排16702吨氨氮减排1835吨,分别实现减排比率18.4%、16.4%;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目前全市12个省级以上产业集聚区全部配套污水处理厂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加强工业企业监督管理,全市173家重点涉水工业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督。目前,我市工业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

(三)存在问题

    一是自然禀赋较差。受自然因素所限,我市全年降雨量仅600毫米左右,地下水也不丰富,河道几无天然径流补充,难以满足生态改善的需要。

二是人口迅速增加,基础设施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我市污水处理能力虽然总体较高,但分布不均,个别污水处理厂超负荷、个别污水处理厂吃不饱;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相较省政府下达的河流水质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在河道补水基本靠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中水现状下,无法满足河流断面水质改善需求。

三是断面水质还不稳定。近几年来,虽然全市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但个别断面水质还不稳定,我市作为人口千万的国家中心城市,在没有天然径流、没有清洁水源补充,城市还要良性发展的情况下,要实水质的不断提升,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运用大数据,把智慧环保纳入规划编制中,做到科学规划,精准整治,坚持“最严”标准,持之以恒推进我市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二是按照中央环保督查中水环境质量交办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摆我市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整治方案,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按照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文件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促进全市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20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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