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1-00105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1-06-01
  • 2021-06-01
关于严控共享单车投放量及加强秩序管控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255号建议的回复

高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严控共享单车投放量及加强秩序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关于严控共享单车投放量的建议

截至4月25日,全市累计投放74362辆;全市累计采集24932个,其中美团累计校准24932完成率100%,青桔校准14504完成率100%,哈啰校准16302完成率100%;合并点位593个。后期将按照每天3000辆的投放计划,投满13.2万辆的额定市场份额为止。市城管局也会根据企业运营服务质量情况对各单车企业市场份额做出动态调整。

二、关于加强秩序管控的建议

(一)严格“双考”机制。按照落实属地管理、履行主体责任的原则,做好对各区(管委会)和共享单车企业两个层面的考核工作。一方面,对企业采取月考核与季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月考核由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主要落实各区属地管理职责,以车辆停放秩序、车辆完好率、运维应急响应等对企业进行考核评分。季度考核由市城管局组织,主要采取第三方公司与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就全市范围内企业运营情况、车辆投放总量、运维力量配备等对企业进行综合考核评分。另一方面,对各区(管委会)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主要围绕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重点区域单车整治、企业月度运营考核等对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按月考评,考评成绩纳入市“双改”工作考核体系。

(二)加强“超投”监管。根据《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和2020年度共享单车运营考核情况,经研究决定郑州市区(除航空港区)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为13.2万辆,其中青桔4.9万辆、哈啰4.1万辆、美团4.2万辆。为有效控制分体锁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坚决杜绝旧车清退不彻底,新车投放又超量的现象。对此,一是落实企业承诺制度。各单车企业就旧车车辆清退、新车车辆投放等内容对市城管局做出书面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核销市场份额、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和退出郑州市场的处罚,各区(开发区)可参照执行。二是落实清运、投放备案制度。各单车企业4月2日前向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上报车辆回收情况,各区(开发区)城市管理部门对辖区路面旧车清运回收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并对企业仓库、清运凭证等进行检查,清运回收达标企业方可投放新车。新车投放分批进行,投放数量前向市、区两级城市管理部门备案。三是落实车辆备案制度。各单车企业提供在郑投放车辆编码数据库,由第三方程序公司统一管理,执法队员与办事处管理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扫码认定投放车辆的合法性,对超投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三)优化“奖惩”办法。在保证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一是季度考核。季度考核排名第一名的企业增加3000辆市场份额,排名末位的企业在考核通报下发后10个工作日内核减3000辆市场份额,核减车辆封存并运离郑州。二是单车核验考核。各区(管委会)每月上报单车核验考核报告,抽查样本数量每个企业不小于200辆(旧车全部按违规投放车辆处理),报告提供所有核验车辆手机截图凭证。市城管局将不定期组织第三方考核机构对市区共享单车备案率进行抽检,对数据出入较大的区及企业进行约谈。三是加大对违规单车企业行政处罚力度。各区(管委会)城市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车辆超量投放严重、长期积压且不按要求清运的单车企业,严格按照《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依法依规行政处罚,处罚结果报市城管局备案。四是媒体报道及市民投诉的处罚。单车企业在郑州运营过程中出现的新闻媒体及市民负面报道或投诉,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视情对单车企业约谈、行政处罚、责令清运车辆、列入黑名单、终止运营等处罚。

(四)加强“清运”管理。一是实施台账管理。各区梳理汇总辖区内共享单车可停放区域台账,并于单车企业进行同步,增加日常巡查力度,单车企业要主动作为,对照台账调整运维力量,重点、热点区域重点发力,各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要严格督导,管理情况纳入市城管局对各区(开发区)的考评。二是加大运维力量配备。各单车企业要加大运维力量投入,必须满足人车比例大于等于500:1,运维车辆比例大于等于1000:1,接到管理部门清运通知后,务必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三是车辆堆积点及库房的管理。堆积点车辆企业要按照要求及时清运,由热点区域向非热点区域清运,不可随意放置造成二次积压。仓库车辆封存休眠的做好车辆铺盖及防火,派驻专人进行看管。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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