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1-00112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建议
  • 2021-06-01
  • 2021-06-01
关于解决市区街道省级改造后沿街商户缺少停车位造成经营困难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333号建议的回复

颜顽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区街道省级改造后沿街商户缺少停车位造成经营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停车资源共享工作

一是政策引领。制定了《关于促进市区停车资源共享利用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政府进到、市场运作,平等资源、协商共享,自我管理、社会公治,数据驱动、示范先行”的原则,对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支持政策、工作措施进行明确,并按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于3月24日起向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区、开发区征询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9条,已在文件中修改完善。二是试点先行。组织开展错时共享停车试点,二七区在京莎广场、二七万达、万象城和政务服务中心试点共享车位,采取日间、夜间、包月、时段四种收费模式,以较低的价格将停车位租赁给周边居民或办事群众。高新区在公园茂商圈试点共享停车,取得较好成效。三是明确目标。重点围绕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停车矛盾突出的区域,挖掘周边公共设施、办公场所、商场等可供共享使用的停车资源,形成“内外联动、错时共享”的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格局,切实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实现机动车有序停放、静态交通与动态交通协调发展。

二、关于智慧停车工作

按照“市级统筹,统一建设;全市一体,分区运营”的原则,加快构建全市统一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建设,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已于2020年9月30日上线试运行,通过“郑好办”APP智慧停车板块,实现为市民提供停车场一键导航、余位实时查询、路内停车线上缴费等功能。

在高位视频建设方面,已安装设备19949个泊位,调试泊位12747个,上线泊位2157个;在数据接入方面,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已完成全部路内停车场的接入,近1123家经营性停车场约27万个泊位,路侧3.4万个泊位,共计约30万个泊位,“郑好办”会员累计501945个,为市民提供路侧泊位停车支付近444.22万笔,提供停车场余位查询及导航近200万人次。这一便民利民措施上线后,获得了广大市民一致好评,后续还将逐步接入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及居民小区停车场的数据。在功能开发方面已通过郑好办APP智慧停车板块,实现了停车场一键导航、余位实时查询、路内停车线上缴费等功能。当前还有“无感支付”“一码付”“柔性执法”等一系列功能正在紧锣密鼓地建设当中,后续将逐步面向市民开放。最终实现路内停车智能化,停车资源统一化,停车支付便捷化,乱停执法人性化,管理决策科学化的停车服务及停车管理。

三、关于夜间限时停车泊位设置工作

根据郑州市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安排,我局承担“划定居民小区周边夜间限时(20:00——次日7:00)停车泊位10万个”工作任务。对此,我局积极谋划、主动对接、加强协调,有序推进了各项工作。

2020年3月底前组织各县(市、区)、管委会完成了道路停车资源的普查,并形成台账交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审核,截至2020年10月31日,已审批泊位108835个,施划完成108835个,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期间,为切实做好2020年市区夜间限时停车泊位设置工作,我局先后起草了《关于做好居民小区周边夜间限时停车资源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夜间限时停车泊位设置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同时为确保夜间限时停车泊位能够方便市民停放,管理有序,及时提请市政府调整泊位停放时间,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将泊位停放的起止时间由“22:00—次日7:00”调整为“20:00—次日7:00”。

四、完善公共出行系统,倡导绿色出行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郑州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但经济的发展也带来了城市交通的阵痛,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推进“畅通郑州”工程,大力发展城市公交事业成为我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公交优先更成为我市推进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重要战略,公交优先,就是百姓优先,也是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重要体现,我市力图通过扎实的工作,全面提高交通资源利用效率,全力缓解交通拥堵,打造和谐发展的城市,交通顺畅的城市,人民满意的城市。

2012年10月,郑州市成功入选国家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第一批15个“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经过多年的创建工作,2018年10月22日至24日,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组到郑州进行考核验收,通过随机暗访、听取汇报、实地考察、资料核查及质询等程序,专家组对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总结出我市公交智能化建设水平高、“五主六十一支”快速公交网络庞大、绿色公交占比居全国前列、公交文化建设浓厚等工作亮点。通过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广大市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市公共交通发展为城市建设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以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慢行交通为核心的一体化出行方式和以定制公交、通勤公交、夜班公交等为辅助的多元化服务方式,使公共交通出行更快捷、更舒适,越来越多的市民把公共交通出行作为首选。目前,郑州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达到60%以上,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交线路、公交智能化水平等均有大幅提升,形成了总里程93.6公里的“十字”轨道交通网络和总长1045公里“5主61支”的快速公交网络,22条、全长305公里的公交专用道已投入使用。

下一步,郑州公交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继续牢固树立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对标和借鉴国内及国际先进城市经验,打造全国一流乃至世界一流的“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市民出行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交通保障。并将代表所反映的利用公交站点与公共自行车对接等问题记录在案,依法依规通过向交通主管部门逐级呼吁申请,此外,还要根据市政建设单位的政策作及时跟进。

五、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及停车场配建工作

为有效指导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于2019年完成了《郑州都市区主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2017-2030)》。该规划于2019年3月获市政府批复,成果于6月份移交至市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本次规划范围为郑州市主城区(绕城高速、万三公路、S312围合区域),面积约1100平方公里,规划目标年为近期2021年,远期2030年。主要规划内容包括战略目标、公共停车场规划、配建停车指标研究、路内停车规划、近期建设等。目的在于通过合理供应停车设施、优化停车收费、强化停车管理等综合手段,调控小汽车交通需求,引导私人交通转向公共交通。

一是科学周密筹划,合理布局点位。科学合理筹划布局停车场建设点位,对于提高停车场利用率、发挥最大功能效益至关重要。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停车场建设专项规划期间,我局将指导各开发区、市内五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土地开发状况、城市地上空间、机动车保有量、道路交通承载能力等综合因素,提出科学合理的停车场建设规划建议,特别是尽可能多的在医院、学校、政府、老旧小区等周边规划停车场点位,最大程度缓解车辆高度集中地段的停车压力。二是夯实建设任务,全力督导推进。2021年,计划在市区建设公共停车泊位5万个以上。考虑到规划选址、程序审批、雨季天气、扬尘管控等客观因素的综合影响,实际可用建设时间非常有限。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将指导各开发区、市内五区公共停车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承担的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全面科学的推进方案,并建立完善任务台账,明确时间任务节点。同时,我们将建立月例会和季度考评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督导各单位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年度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增加立体停车位,提高土地利用率。发挥国有融资平台带动作用,在探索投建青少年公园地下立体停车场、康宁街绿地地下智能立体车库等公共停车场的基础上,再建设一批类型多样、具有代表性的地上、地下立体停车设施,在公共停车场的选址原则、投资模式、建设模式、运营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探索形成一套完整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共停车场建设;根据市场需求和建设用地紧张实际,大力推行立体车库建设,在传统升降平移式车库的基础上,引入垂直循环式、平面移动式、巷道堆垛式、垂直升降式等建设类型,充分满足市场各类需求,从立体空间入手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增量”。

六、关于差异化收费办法调整工作

2011年12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市内城区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差别化收费的通知》。该政策实行以来,从一定程度上调节了中心城区、繁华区域的车流量,提高了路内停车位的周转率。近年来,随着城市框架的拉大,机动车大幅增加,现行的收费政策已经不能达到通过价格杠杆调节车流量的目的,也不适应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为规范机动车停车收费行为,维护停放者和停车场(所)经营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停车泊位周转率,减轻城市核心区域交通压力,引导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于2018年5月份启动了《郑州市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七、关于联合执法工作

根据市政府安排,市区将采取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一是郑州市区范围内,快速路、主干道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查处,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固定证据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审核录入交管系统,依法处理,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变。(道路具体范围附后);二是各区、开发区城管执法部门对次干道、支路背街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张贴《违法停车提示单》,并通过“郑州警民通”按照规范摄录信息,24小时内将违法停放车辆信息移交辖区公安交警大队,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将违法停车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录入公安交管系统予以处罚;三是城管执法部门出具的《违法停车提示单》,将明确告知被查处人违法停车行为已被取证,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权人在接到《违法停车提示单》后到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目前正处于联合执法宣传阶段,只张贴宣传单,不进行处罚。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6月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