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1-00190
  • 郑州市财政局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建议,提案
  • 2021-09-27
  • 2021-09-27
关于给予惠济区电力设施建设支持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B384号建议的答复

白占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给予惠济区电力设施建设支持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本议案高度重视,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互促共进,市财政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持续增加,城市基础设施服务水平明显增强。作为我市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一环,我市对惠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样投入巨大,市财政累计下达惠济区资金38.9亿元,推进惠济区迎宾路等道路综合改造工程、S312线(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工程、古荥大运河文化区、惠济大运河片区建设等城市建设。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电监办、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促进河南电网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豫发改能源〔2012〕1663号):“城市新建电缆入地工程由当地政府承担与架空线投资价差;电力设施迁建按照“谁提出、谁承担”的原则支付拆迁费用”。

2016年9月,省电力公司与郑州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十三五”电网发展合作框架协议,随后市内各区人民政府先后与国网河南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签订了电力保障合作框架协议,协议约定由各区政府承担承担架空线路与电缆线路的差价、电力迁改应按照“谁提出,谁承担”政策执行。

按照上述政策,惠济区内的电力线路工程涉及的地埋与架空差价应由惠济区政府承担。

下一步,市财政将继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和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的城市建设!

联系单位:郑州市财政局

邮政编码:450000

联 系 人:崔瑞芳

联系电话:67170312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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