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21-00040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15
  • 2021-06-15
关于对科创型小微企业设立特别‘准贷证’制度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19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李军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科技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对科创型小微企业设立特别‘准贷证’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我市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入驻省级以上科技园区和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信用分’,达到一定标准就能拿到‘准贷证’和授信”的建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信易贷”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通知》(发改财金〔2019〕1491号)和郑州市实际情况,我市已出台《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应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郑发改财信2020160号)》、《关于转发《河南省“861”金融暖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发改财信2020160号)》等文件推进信用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探索依托郑州中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郑州市“信易贷”平台)开展“信易贷”业务,该平台由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负责,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负责建设运营,目前已归集工商、环保、公积金、不动产、燃气等13个职能领域的数据1291个字段,运用大数据、智能化、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手段,集中政府、企业、社会的多方资源,不断拓展信用信息及信用产品社会化、市场化应用,实现无抵押的线上信用融资,有效扶持科创文旅等轻资产小微企业发展。

二、关于“由科技主管部门牵头联合发改、工信、金融等主管部门,对部分符合条件科技园和孵化器进行‘小微企业园’认定,对小微企业园‘整园授信’”的建议

(一)关于对部分符合条件的科技园和孵化器进行“小微企业园”认定方面

为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发展,我市已印发了《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郑办〔2021〕7号)、《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认定评价办法(试行)》(郑制高组办〔2021〕5号)(以下简称《认定评价办法》)等文件。《认定评价办法》明确了小微企业园的认定评价适用范围和条件,郑州市小微企业园是经郑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以生产制造为主的小微企业园,需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相关建设规划,统一开发建设或改造提升,有必要公共配套设施;2.有明确的运营管理机构,承担园区统一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3.新建园区的占地面积20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20万㎡以上;4.有明确的企业入园条件,主导产业特色明显,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数量占50%以上,主导产业及关联产业集聚度原则上不低于50%,园区入驻企业不少于50家。

(二)关于对小微企业园“整园授信”方面

目前市工信局正在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郑州银行、农担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对接,研究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园建设的金融产品,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正在制定的《关于以机制合作模式融资支持郑州市小微企业园的方案》中已经考虑对小微企业园整园授信。

(三)关于“依托大数据局、金融办等单位建立‘小微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方面

郑州市相继出台了《郑州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等制度,构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骨架”,有效支撑“信用郑州”建设,市信用平台在全市政务云平台上完成部署,共归集信用信息21.9亿条,“双公示”信息137.1万条,用信用信息支撑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目前食品药品、住房保障、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20多个行业主管部门出台了信用分级管理制度,不断扩大信用信息的应用领域。

三、关于“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高山’打通小微企业融资‘最后一公里’”的建议

2019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1+N政策体系,该政策体系涵盖了创新环境营造、创新要素集聚、大院名校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保障等多个方面。其中《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郑政办〔2019〕29号)完善了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政策链条,通过科技贷款风险共担,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科技贷款利息补助、担保费用补助、股权融资补助和投资风险补助等,多层次、多功能地为科技型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加强与您的沟通和联系,将您的建议进一步融入我市科技工作中,以更好地促进我市科技事业的发展。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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