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21-00041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30
  • 2021-06-30
关于加快制定《郑州市科学技术工作条例》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B150号建议的 回复

尊敬的孙会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制定《郑州市科学技术工作条例》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结合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我市强化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是我国科技方面的基本法,是指导我国科技进步工作的总章程。为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按照“同类立法项目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或者省、市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计划”不予立项的原则,我局目前还不能够申报相关《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或《工作条例》等立法项目。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省立法动向,紧紧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调研,在原则许可的情况下,适时推进科技工作立法相关工作。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大力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市科技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2021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