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1-00269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30
  • 2021-06-30
关于在我市加强高空抛物坠物安全管理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B〔2021〕016号建议的回复
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加强高空抛物坠物安全管理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指导,现就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我局在加强物业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中您关心的部分向您汇报如下

尊敬的张冲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市加强高空抛物坠物安全管理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指导,现就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我局在加强物业管理方面开展的工作中您关心的部分向您汇报如下:

经济的快速发展,高楼大厦的拔地而起,高空抛物现象也越发增多。这种行为不仅仅是一种不文明行为,同时存在的安全隐患也增加了物业管理服务的难度,导致小区矛盾问题的发生,不利于邻里和谐相处。为了加强群众对高空抛物危害的认识,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领域对高空抛物侵权责任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刑法领域对高空抛物的相关规定以及《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针对高空抛物问题的规定,在预防高空抛物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物业服务企业工作

1.在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中,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开展建筑附着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窗户及玻璃、小区户外广告牌等户外附着物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挨家挨户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通知业主整改。

2.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广泛张贴告知提示性文字,引导业主主动遵守法律规定,加强楼顶、高层楼梯窗户等宜发生高空抛物位置的巡查,发现有人长时间滞留时及时劝阻。

3.在开展物业管理宣传活动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和县(市、区)房管部门积极做好高空拋物的防范宣传,引导业主树立防范高空抛物,人人有责的意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服务中及时提醒业主,自觉查找安全隐患,避免出现安全事故。

二、健全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体系

1.建立郑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库,成员由机关处室、局属单位、县市区房管部门中有执法资格、具备丰富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从源头上保证了监督检查质量。

2.印发工作实施方案,科学编制监督检查事项清单,检查内容在按照《河南省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物业服务领域扫黑除恶和乱象整治、郑州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等重点工作内容对企业开展全方位检查,涉及检查事项27条。

3.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采取随机分配,交叉执法的方式,由2名执法人员和1名行业专家组成工作小组,对15个县、市、区开展现场检查,共检查物业服务项目131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757处。

4.起草印发《郑州市房地产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对12家前期检查的物业服务项目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检。

新修订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经河南省人大批准后,拟于2021年9月份施行;其中有您关注的问题的条款。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2021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