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1-00272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提案
  • 2021-06-30
  • 2021-06-30
关于建立改造后老旧小区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B〔2021〕048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李喜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改造后老旧小区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的建议 ”已收悉,您分析了当前改造后老旧小区落实后期物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对策和建议,我们很受启发,现结合我局职能,就我局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所做的工作和落实后期物业管理的计划向您汇报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方面所做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基础设施缺失、设施设备陈旧、功能配套不全、日常管理服务缺失、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我市于2019年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1994个小区(2019年956个、2020年677个、2021年361个)、居民32万户,目前已改造完工1507个,正在施工262个,今年年底将实现大头落地。

为落实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让群众感受到老旧小区改造带来的实惠和变化,我市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与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正在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后期物业管理落实。市内各区积极探索,通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激发居民主人翁精神,参与小区治理,建立业主委员会、引进物业服务,构建“街道办事处、社区、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四方联动治理机制。如金水区、中原区以“政府补贴、定期考核、分档奖补”方式鼓励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管城回族区针对小、散老旧小区,试点探索公益性物业服务模式,使老旧小区达到“有清扫保洁、有垃圾清运、有秩序维护、有日常维修”的基础物业服务,实行公益性物业服务对老旧小区后期管理做到兜底性覆盖。

二、落实老旧小区后期物业管理的计划

正如您所说,老旧小区落实后期物业管理是巩固改造成果的关键,去年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及时推动业主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推动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可见,组织老旧小区业主积极成立业主组织,通过业主协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是落实老旧小区后期物业管理最为直接和科学有效的方式。

但由于老旧小区年代久远、业主年龄普遍较大,房屋出租情况较多等因素,导致老旧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存在较大的困难。为了解决老旧小区业主大会成立难的问题,在充分吸收住建部文件精神和考虑郑州市实际的情况下,我们在2021年《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修订的过程中,引入了“物业管理委员会”这一概念:针对业主大会一时难以成立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推动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小区内的物业管理事项。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的机构,由业主代表、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企业组成,主任由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有利于物业管理进一步向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为难以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提供了可能。

当前,《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通过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一次审议,在市人大二次审议和省人大审批后,拟于今年9月份正式颁布。届时,我们会加强宣传贯彻,指导市辖各县市区对符合条件的积极推动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牵头引导业主共同决定老旧小区后期物业管理事项。

同时,在近期省住建厅近期组织的“改进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专项调研活动中,我们向住建厅提出了扩大专业化物业管理覆盖率的建议:研究出台财税支持政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管理在管项目周边老旧小区,针对接管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政府采购等支持政策,引导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积极进驻老旧小区开展物业服务。目前,该建议已被住建厅采纳并写进了调研报告当中。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我们会继续推进好老旧小区改造这项民生工程,千方百计落实好后期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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