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1-00295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1-06-30
  • 2021-06-30
关于建立商品房投诉联动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B〔2021〕074号建议的回复
接到您的《关于建立商品房投诉联动机制的建议》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人员研究分析,对您关心商品房高质量发展,关注改善市民居住生活质量,关切我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董金泉委员:

接到您的《关于建立商品房投诉联动机制的建议》提案后,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有关处室人员研究分析,对您关心商品房高质量发展,关注改善市民居住生活质量,关切我市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表示衷心感谢。

在提案中,您提出了三点宝贵的建议:一是建立商品房投诉联动机制,制定地方法规明确商品房开发企业的相关责任,明确投诉责任部门等。二是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和帮扶,为其提供援助,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强化行政监督,完善投诉渠道,加大处罚力度,多部门形成合力,促使开发商正视解决问题。

对于你的宝贵建议,我局十分赞同,对你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思考表示敬佩,我局愿意在市政府领导下,配合信访、资源规划、建委、园林等其他部门制定商品房投诉联动机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切实保障居民享受高质量的居住品质、快乐的安居生活。

诚如你所言,当前商品房交付过程中存在着逾期交付、迟延交付,不履行交付后的赔付责任;宣传存在误导,承诺难以兑现;房屋质量堪忧,交房前后问题多发。去年由于新冠疫情影响,许多房地产项目不能按期交房。2020年2月19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也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到“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竣工验收和交付、不能按期完成不动产首次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期限按国家规定顺延,顺延期间不计违约责任。”但没有明确给出免责天数,同时疫情管控是一个动态过程,无法具体计算实际受影响的天数,河南高院发布涉新冠肺炎疫情房地产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所支持的开发商无责天数为55天。另,关于房地产项目交付条件问题,2018年3月份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98号令第六条“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修改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删去第十八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目前,我们通常按照开发企业取得建委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就可以组织交付。但实际交付过程中,大量信访问题主要出现在小区环境、装修标准、绿化问题、学区学位、房屋减配缩水、规划不达标等方面。实际操作过程中,宣传存在误导问题通常由市场监管局来认定,绿化问题由园林局来认定,规划不达标问题由资源规划局来认定,消费者维权后,开发企业通常告知消费者以商品房合同为准,使得消费者被迫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本质上讲,开发商逾期交房、房屋配套不达标、质量问题属于合同违约,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是一种有效的化解措施。但从实际情况看,具体到某一个人,由于合同约定的赔偿较少,诉讼的时间成本、精力成本较高,购房人为获得更多的赔偿,更快捷的处理,往往会联合起来,通过到政府部门群访、集访,对管理部门施压,由政府出面,迫使开发商接受更多的赔偿要求。从开发企业的角度看,他们更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类合同纠纷问题,一是由于诉讼时间长,为其赢得了时间;二是赔偿金额少,减少了他们的经济损失;三是通过委托律师辩护,把其逾期交房问题推卸给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封土令等决策上,减免其损失。再加上大多数购房人是法律知识相对欠缺的普通百姓,不愿意“打官司”,其结果就会导致双方各不相让,协调难度极大,往往同一问题,会反复出现群访、集访情况。

当前形势下的该类信访问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中有的需要政府行政措施加以解决,有的需要法律以外的方式综合解决,有的需要通过发展最终解决,单靠开发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很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因此,应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联动化解机制,形成合力避免风险扩散和失控。我们也希望在市政府领导下,配合信访、资源规划、建委、园林等其他部门制定商品房投诉联动机制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立专门应对商品房投诉的组织,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建立专家智库,集中研究投诉问题和解决方案,同时针对一些弱势消费者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

当前,在各种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进一步增强的形势下,商品房信访问题尤为增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的意义更加突出。依托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多层次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引导当事人利用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切实减少纠纷解决的层次和环节,最大限度降低化解矛盾的成本支出。同时,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愿意与资源规划、建委等相关部门一道,强化行政监管,完善投诉渠道,加大处罚力度,多部门形成合力,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目前,全市正大力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由住房保障、市场监管、资源规划、城建、城管、公积金、公安等部门共同参与,切实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排查出现的问题逐步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限期整改,并进行不定期回头看。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建立商品房投诉联动机制和市场专项治理等工作,切实履行好赋予我局的职责,努力确保商品房高质量健康发展,确保群众安居乐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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