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2-00169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2-08-23
  • 2022-08-23
关于拓展开发区产业发展空间推动郑州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22)385号建议的回复

耿明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拓展开发区产业发展空间 推动郑州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就建议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开发区是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最活跃的经济功能区,自去年9月份全省召开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以来,楼阳生书记在讲话中对开发区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随后按照《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根据产业用地不低于60%的要求,结合经开区产业用地面积现状,由我委牵头,协调市委改革办、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和经开区管委会、中牟县政府等单位,积极谋划推进了经开区扩区工作。

经开区辖区总面积158.7平方公里,现状建设用地面积为90.3平方公里,现状待建区域约24平方公里,在待建区中产业用地面积不足5平方公里。经开区产业用地不足、未来发展空间受限的问题突出,已成为产业项目落地的瓶颈和主要制约因素。

省委楼阳生书记对高新区、经开区扩区非常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市立足实际,以前瞻30年的眼光,推进开发区布局优化。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开发区扩区调规工作,专门成立了高新区经开区扩区及开发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10个工作专班,组织市发改委、资源规划局、统计局、税务局等单位,重点对高新区、经开区扩区工作进行了研究谋划,提出了高新区经开区扩区工作方案,于5月18日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5月26日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报省政府,7月6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拟将中牟县姚家镇、郑庵镇的部分区域和刁家乡、黄店镇全域,面积约243.2平方公里,作为合作共建区域。随后我委按省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接省有关部门抓紧落实具体工作,8月23日市委组织召开了区域合作共建工作推进会,经开区与中牟县签订了合作共建协议,全面、实质性启动了经开区扩区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三化三制”改革要求,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及经开区、中牟县等相关单位,按照《中牟县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合作共建协议》,组织相关交接工作,以进一步拓展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承载空间,实现区域互利共赢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开发区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请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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