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9270/2022-00035
  •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 人大建议
  • 2022-08-02
  • 2022-08-02
关于做强做大科研平台,通过平台聚集人才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40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聂毅代表:

感谢您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做强做大科研平台,通过平台聚集人才”的建议收悉。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坚持把科技创新作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来打造,持续推进创新高地建设,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为主线,全面深化政产学研合作,通过政策制定、规范管理、协调推进等创新措施,在全市建设形成了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为提升全市科技与产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市科研平台建设现状
二、取得成效
三、工作举措
四、下步打算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培育体系,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多层次科研平台。截至目前,我市建有各级各类研发平台4397个,其中国家级研发平台55个,省级研发平台1607个(2021年新增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261家)。20217月以来,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先后在我市挂牌成立嵩山实验室、神农种业实验室、黄河实验室等省实验室,为争取国家实验室或分支基地储备力量。

郑州市着力改善本地高端创新资源不足的现状,聚焦服务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大力引进大院名所、充分挖掘本地创新资源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截至目前,已引进中科院过程所、浙江大学、中科院微电子所、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14家大院名所,备案新型研发机构58家,其中省级新型研发机构47家,占全省的37%;获批河南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7家,占全省的44%

通过组建科研平台,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提升。积极开展基础研究、产业化推广、科技交流、人才培养等科技创新活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一)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系。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通过科研平台集聚,努力争取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平台在我市布局。成功获批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省科学院揭牌运营,并与中原科技城融合发展;嵩山实验室、黄河实验室、龙湖现代免疫实验室相继挂牌落地;成功引进哈工大、机械研究总院等大院名所在我市设立新型研发机构。河南首家技术创新中心——“地下工程装备技术创新中心由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建,正在努力争取批复国家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我市新增4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检测中心获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是今年我省唯一一家获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通过积极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融入国家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夯实基础。

(二)协同创新机制不断深化,创新主体快速增长。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是开展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加强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是推动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各科研平台普遍与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通过技术引进、合作开发、人才联培等多种手段,充分利用国内外科研资源,有效提升科研成果技术含量和工程化水平。

(三)各类创新主体活力有效激发。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各类政策措施,鼓励引导全社会依托研发平台开展研发活动,广泛调动了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与“十三五”初相比,截至2021年底,高新技术企业从439家增加至4130家,全省占比50%;全市科技型企业从2567家增至10018家;技术合同成交额从19.97亿元增长到306.5亿元,全省占比50.3%;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占比从2018年度27.7%提高到2020年度的50.3%;全市9项科技成果获2020年国家科学技术奖,占全省获奖项目的53%2020 年度,我市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 276.7 亿元,研发投入强度达到2.31%,高于全省 0.67个百分点,两年来研发投入强度和经费增长幅度均位居九个国家中心城市首位。

(一)完善科研平台支持政策。积极研究完善政策体系,加强服务和政策宣传,培育壮大创新主体,通过实施科技创新“1+N”政策,有效激发了创新活力。出台《郑州市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措施》(郑政办〔202131号),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积极整合科研资源,承担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协同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任务,对各类建设主体新获批的国家级研发平台给予500万元一次性补助。

(二)强化新型研发机构管理与支持。修订出台了《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郑政办〔202145号),对新型研发机构按组建模式进行分类,并给予不同的支持政策。一是A类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市政府签约引进中科院系统直属院所、双一流高校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院所等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其研发人员规模、主要技术领域及对郑州市主导产业的贡献,给予最高1亿元的运行经费支持。B类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区县(市)围绕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签约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国内知名高校及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等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经市政府同意,按每年、每家新型研发机构最高500万元的标准对区县(市)财政给予最多5年的补助。C类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等出资组建,经评审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单位,首次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资格补助。二是扩大A类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经费的使用范围,包含投资运营公司,资金比例最高可达20%。三是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鼓励政府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试行研究院+运营公司建设模式,并鼓励核心科研团队、社会资本、政府投资平台等参股投资研究院孵化的企业。

(三)提供多元化金融支持。出台《郑州市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的若干政策》(郑政办〔201929号)。一是对研究院孵化的科技型企业给予多元化金融支持。深入开展“郑科贷”业务,创新科技信贷服务模式。市财政出资1亿元设立风险补偿准备金(包含省财政奖励600万元),按照政府和金融机构8:2的比例进行风险共担,引导合作金融机构量身定制低成本、弱担保、便捷化的金融产品,着力提升金融支持的精准度、覆盖面和获得率。截至目前,共有合作银行18家、合作担保机构8家,累计支持科技型企业贷款842笔(552家)、45.63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超45倍。二是出资参股中小担保公司,构建科技担保服务体系。市财政出资5000万元参股郑州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要求该公司开展专项科技担保增信服务,不收取科技型企业的担保保证金。截至目前,郑州中小担保公司累计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项增信贷款244笔(133户)、总金额15.83亿元。三是实施科技金融资助,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实施科技贷款利息、科技贷款担保费、企业股权融资、科技投资风险等4类补助,鼓励社会资本支持我市的创新创业活动。截至目前,已连续实施6年,累计补助1394项、1.72亿元。四是发挥成果转化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新创业投资领域。郑州市财政出资1亿元,参股设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母基金,要求返投郑州市资金不低于2亿元,截至目前,郑洛新成果转化母基金累计参股子基金10支,累计投资项目35个、金额5.44亿元,其中返投郑州市项目16个、金额2.59亿元。

(四)实施各类创新主体研发费用补助。实施企业研发费用后补助、高校院所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补助,按照存量与增量进行资金奖励,引导企业、高校院所将奖补资金再应用于科研活动,形成良性循环。20192020年对满足条件的企业共计补助11.13亿元,企业研发经费从159亿元增至223亿元,增幅达40%20192020年对满足条件的高校院所实施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项补助1.03亿元,两年内撬动高校院所研发经费从26亿元增至53.6亿元,增幅达106%。以郑州大学(不含附属医院)为例,20192020年共计获得专项补助1500万元,撬动研发投入增量3.7亿元,撬动比例接近25倍。

(五)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一是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专项和技术创新引导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2018年以来,实施科技创新重大专项137项,资金支持38210万元,前期启动资金12094万元,带动企业研发投入30多亿元。今年,我市财政科技项目资金首次采取直达方式拨付至企业(单位)。我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大数据管理局和郑州银行等单位进行衔接沟通,打通各个部门和环节,为资金顺畅直达企业提供条件保障。从工作启动到完成全部项目资金拨付仅四天,实现了7.9亿元、5619家次企业(单位)项目资金拨付工作。我局也成为郑州市首家实现全部业务政策通过亲清在线系统线上兑付的市直部门。二是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及组织方式,凝练实施一批一流课题,鼓励组建创新联合体进行攻关,推行“揭榜挂帅”等项目组织方式,攻克我市产业发展急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三是下放科研项目立项及管理自主权,扩大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自主权,将郑州市协同创新专项(郑州大学)模式向具备条件的高校院所复制推广,发挥高校院所科技创新策源作用。

(六)开展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专项。2523家企业建立研发活动全覆盖台账,按照有研发人员、有研发投入、有研发机构、有产学研活动的“四有”进行分类管理。将没有研发活动的企业,作为重点辅导对象,聚焦问题、靶向整改,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推进措施。面向规上工业企业和科研院所广泛征集技术难题需求及优势创新资源,发挥郑州技术交易市场作用,主动为企业开展需求匹配、对接撮合,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

(七)通过平台聚集人才。一是由市人才办牵头,市人社局、科技局、公安局等局委参加,聚焦“一城一策一事”主框架,推出了以《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黄河人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郑发〔202014号)为主的系列文件。对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创新创业项目、产业骨干人才、青年人才、名师名医等各类人才都提出了引进与支持意见,把引进科创园区、组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研发平台、布局创新创业载体作为集聚人才的主攻方向,建立住房、教育、医疗等完善的人才服务体系。二是推动出台了《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郑办〔20216号),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郑创业的高端创业团队、创业领军团队、创新领军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项目资助,激励各类高层次人才在郑创新创业。三是今年按照市委人才办《关于制定省委“1+20”人才政策系列配套落地方案的工作方案》要求,组建了配套落地方案起草工作专班,召开了政策起草工作推进会,形成了《郑州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资助实施细则(初稿)》、《郑州市支持重点科研院所及创新平台引进人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按照要求,征求了市人才办、市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意见,目前正在走印制流程。

近年来,我市科研平台建设虽然实现了突破,但还存在国家级等高端创新平台少、科教资源薄弱、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高层次人才比较紧缺等问题。今后我们将继续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抢抓实验室体系重组重大战略机遇,补足短板、扩大优势、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着力在强化创新主体培育、高能级科研平台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上下功夫,为郑州提升科技创新质效、构建全域创新格局作出努力。

(一)重点培育国家级、省级研发平台。密切关注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动态,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省实验室建设运行相关工作。依托优势创新主体,整合创新资源,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吸引人才,以培育创建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和服务我市主导产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重点支持创新活跃、研发能力强、规模大、基础好、带动力强的创新主体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平台创新,鼓励企业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建立研发平台。

(二)鼓励企业建设高能级研发平台。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面向产业行业发展需求,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促进产业行业技术创新,推动大中型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投入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尽享财政、税务、金融等支持政策,对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平台、研发投入等实施一揽子优惠政策。鼓励新引进的大企业在我市建设研发中心,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融入高能级研发平台建设。

(三)强化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政策要求,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出台系列“松绑+激励”措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引导依托单位推进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培养自主创新人才队伍;积极引进海外以及省内外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壮大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水平科技领军人才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研团队。

(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加大对高端研发平台的支持力度,加速研发平台奖补政策资金兑现。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科学、勇于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环境,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营造有利于高端创新平台发展的良好氛围,总结推广高端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不断推进高端研发平台建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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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单位:郑州市科技局基础研究与资源配置管理处

    编: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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