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赛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局“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人人持证,技能河南”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目前力推的重要工作,郑州市主要在人社局牵头实施。在有关工作中,做了一些积极探索和实践。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落实“人人持证、技能河南”专项活动相关安排部署,郑州市相继共有500余家职业(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广泛参与,在招生、就业、培训等方面,探索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的深度、广度、融合度进一步提升,提升培训对高质量就业和创业的目标导向进一步凸显,进一步助推“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高质量、全方位发展。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积极做好政策措施完善配套,制定各类工作标准和规范,相继出台印发年度《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郑州市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郑州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度“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目标任务指导计划的预通知》等文件,切实统一规范开班申请、过程监管、资金申领、报表统计、督导调研等各个环节。采用传统手段和现代手段相结合的模式,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开展各类政策宣传。
关于您提出的对“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的问题。近年来,郑州市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活动方案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相关工作为契机,依托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这个平台,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宣传,着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持续挖掘和丰富宣传形式渠道,传统手段和新兴方式相结合,积极主动对接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企业、职业(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分层次、有重点做好有关工作调研、座谈和政策宣讲,近年来陆续进行各类宣讲300余场。通过建立各类专题培训微信工作群,安排专班20余人做好政策解答咨询;利用《中国劳动保障报》、“学习强国”、驻地报纸、电视台等知名媒介发表有关工作信息,安排各级领导接受专访;发放宣传提升行动各类宣传册、雨伞、扑克牌、手提袋等,提升全体劳动者培训参与面、积极性、认知度。
关于您提出的企业组织职工参加培训积极性不高的问题。我们在推进常态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基础上,大力创新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具体来讲,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8〕66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工学一体、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人才培养新模式,着力推进企业生产经营,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积极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取得新成效。三年多来共推进培训4万余人,落实补贴1.17亿元。同时尽快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100元、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初级工证书200元、中级工240元、高级工280元、技师350元、高级技师38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评价补贴。企业在申请评价机构时,必须提供企业职工考取相应等级证书激励承诺书,提高工资待遇等措施,企业在落实证书待遇方面较好的,我们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上给予倾斜。
关于您提出的培训操作流程繁琐问题。“人人持证,技能河南”这项新的工作开展以来,郑州市人社局培训专班督导各区(县、市)人社局参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范手册》的相关标准,规范统一资料提交工作。关于学员出勤签到打卡,目前主要依靠郑州市搭建的监管服务平台和上级政策规定的录像、签到,录像资料是为了防止监管服务平台系统不稳定,作为监管的有益补充,至于其他签到打卡手段,我们不做硬性规定。当然,若出现打卡签到繁琐频次多的问题,我们将及时提醒督导各区(县、市),减少不必要的打卡环节;对于签到标准各区(县、市)不统一的情况,我们会进一步强调资金申报和资料整理标准,避免同一问题反复出现反复整改,提高培训工作效率、防止增加基层单位负担。
关于您提出的技能人才发展成长过程存在诸多限制的问题。我们将加强贯彻落实《河南省职业培训条例》有关人才发展、提升及相关待遇的有关政策规定,主动与人社局职称处、专技处等相关处室沟通协调,强化落实《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以上答复若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22年7月6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孟显理
联系电话:67180679,135268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