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258/2022-00033
  • 郑州市文物局
  • 人大建议
  • 2022-07-22
  • 2022-07-25
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民营博物馆作用,助推‘民博’升级‘名博’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B(2022)315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颜顽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民营博物馆作用,助推‘民博’升级‘名博’的建议”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对我市文物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于建议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一个博物馆就是一所大学校,要加强博物馆建设,增强民族自尊和自信。郑州是中国八大古都之一,也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文物资源大市、文物分布密集型城市,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非国有博物馆作为博物馆体系中的一环,和国有博物馆一样,在展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目前,我市拥有备案博物馆52家,其中非国有博物馆32家,涵盖陶瓷、拓片、家具、书画、化石、砚台等,占全市已备案博物馆的一半以上。

在郑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非国有博物馆有了较好的发展,但从我市这30余家非国有博物馆自身发展情况和管理运用实践看,存在着明显而又具体的困难和问题,如建设场馆不足、运转资金不足、办馆质量不高等,都影响着我市非国有博物馆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为解决制约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问题,市人民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设立博物馆事业发展专项资金。规定了对非国有博物馆在新建、租赁、提档升级、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补助。在新建方面,对具有完备建设手续且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给予一次性1000元/平方米的补助,鼓励建设博物馆集群。在租赁方面,对租赁和自有物业的展厅按年租金45%给予补助,鼓励非国有博物馆扩大展厅面积,加大陈列展览开放空间。在提档升级方面,对评估为国家一、二、三级的给予不同奖励,引导非国有博物馆提高办馆质量。在绩效考核方面,对考评优秀的按备案藏品珍贵文物的数量给予不同的补助,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增加精品文物的数量,打造“高、精、尖”的博物馆。在人才管理方面,鼓励国有博物馆与非国有博物馆建立帮扶关系,采取“大手拉小手”,利用国有博物馆人才、技术、管理的优势,对非国有博物馆进行帮扶指导,全面提升其办馆质量和水平。

未来,我们将建立非国有博物馆长效机制,加大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支持力度,帮助非国有博物馆长远发展。一是修订《郑州市博物馆事业发展扶持办法》,增加对非国有博物馆资金扶持额度。二是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尽最大可能给予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的鼓励和支持,明确非国有博物馆比照国有博物馆享受公益性事业单位土地、税收、规费等方面的优惠待遇,用电、用水、用气、供暖价格执行当地居民标准,帮助非国有博物馆降低运营成本。三是鼓励非国有博物馆拓宽运营筹资渠道,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登记为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金融政策支持,博物馆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其符合条件的捐赠收入按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将非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纳入文博人才培训体系,举办非国有博物馆馆长及专业技术人员系列培训班。五是加强博物馆与中小学教育的深度融合,搭建研学教育平台,高标准建设研学基地,打造全国知名的博物馆教育品牌。与教育局联合,鼓励支持优秀博物馆申请省、市校外教育基地、研学基地,鼓励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引进校外教育基地课程资源,积极探索博物馆中小学线上教育新模式,提升中小学博物馆教育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六是健全退出机制。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应以永久性为目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不得向举办者、出资者或理事等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馆章程的有关规定用于公益目的。非国有博物馆终止后的藏品应优先转让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博物馆;没有宗旨相同或者相近博物馆接收的,应由文物主管部门主持转让给其他博物馆并向社会公告。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文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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