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中考录取方式进行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基础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省、市对此项工作都高度重视。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的有关要求,经过多年积
淀,我市形成了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现行办法基本符合国家要求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但随着“双减”和新高考的深入推进,现行办法也亟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您的建议非常中肯的指出了当前我市中招政策存在的不足之处,也对“双减”和新高考改革背景下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下一步,我们将在研究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时,把您的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同时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改革。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