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2-00042
  • 郑州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2-08-31
  • 2022-08-31
关于完善市区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灯、标线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B17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周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市区道路交通标志、信号灯、标线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关于我市道路交通标志和信号灯,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高架快速路指路标志增加图形指示的问题。二是排查全市交通设施,使地面标线与交通指示标志相统一的问题。三是完善路网交通标志的覆盖面积,增加交通标志设置密度。

 目前我市交管局正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标志、交通基础设施的“扫城行动”,力争使全市道路交通设施规范化、标准化。我市交管局辖区范围内全部道路设施完全按照国标统一采购、安装,版面设计全部是参照公安部统一制式规格。

我市近年来城市规模飞速发展,新修道路日益增加,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完成后由于种种问题未能及时向城市道路主管部门移交道路,造成道路虽开始使用但道路上交通设施交管部门不能及时进行管理,道路交通标志五花八门。

与此同时近年部分道路进行了道路改造,改造完成后也未能很好的将道路交通设施恢复原样,改造建设单位用临时标志替代原有标准化的道路标志。部分道路复浇后道路标线恢复没有按照现有道路渠化,造成标志与标线不配套。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在“扫城行动”中进一步排查道路标志标线与道路指示标志不相符的问题。二是督促各道路建设单位尽快向交管局移交已建成道路。督促道路破路施工单位,在道路施工完成后尽快按道路原状对交通设施进行恢复,对恢复不合理的设施进行改正。

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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