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709/2022-00050
  • 郑州市公安局
  • 人大建议
  • 2022-08-31
  • 2022-08-31
关于对惠济区花园路与金桥路开通可左拐可调头路口,设置信号灯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B28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贵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惠济区花园路与金桥路开通可左拐可调头路口,设置信号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郑州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城市道路交叉口须根据各阶段城市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所定的道路及交叉口的交通功能,并结合工程建设条件、交通需求、地区经济发展以及交叉口建设对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规划设计。目前,花园路沿线已开通交叉口,均为政府规划部门根据道路网络特点、周边用地性质、环境特点,经过专业的设计单位规划确定的。花园路与金桥路交叉口现状为花园路有中央绿化带、实行右进右出交通组织形式的交叉口,交叉口组织形式的改变,需要规划设计部门进行该变化对周边交通、环境影响的评价论证,并根据评价结果作出是否进行规划调整的意见,并最终由市政建设部门和绿化管理部门落实实施。

花园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北临北四环花园口立交,路口距离立交出入花园路的匝道很近。根据交通流从立交匝道流入、流出至平面主路的交通特征,车辆通过匝道出入口时,要经过加速、减速、交织等过程,整个过程中将产生紊流,匝道出入口在平面主路上位置的合理设置是交通畅通的可靠保障。

通过现场实际调研,北四环花园口立交的下匝道坡脚距离花园路与金桥路交叉口仅30米,且加速车道穿过交叉口范围,匝道端点(导流岛端部)位于金桥路东侧;车辆由南向北通行方向,花园路直行主干道与辅道分流点的导流岛端部,正好位于金桥路延长处。

根据《城市快速路设计规范》(CJJ 129-2009)规定,下匝道坡脚至交叉口停车线间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140m;根据《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GB50647-2011)和《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52-2010)规定,互通立交的出口匝道靠近平面交叉口时,应满足出口匝道的端部离下游平面交叉口进口道展宽渐变段起点应大于红灯期间车辆排队长度与匝道车流与干路车流所需交织长度之和,宜大于100m。

因此,若将花园路与金桥路交叉口贯通调整为T型交叉口,北侧停止线与立交匝道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下匝道车辆没有足够的排队空间,将占用匝道排队等待信号灯,且下匝道直行车辆与花园路右转上金桥路车辆在交叉口内部存在冲突,南侧由南向北通行车辆在交叉口内部进行交织向主辅道分流。该路口进行的信号灯控制,达不到分离所有交通流冲突的目的,容易发生冲突型交通事故;且车辆在匝道坡道上启停,极易造成追尾交通事故。交叉口进行相位复杂、周期时间大的信号控制,也会直接影响交叉口通行能力,大大降低主干道整体通行效率,无法产生正值的交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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