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2-00087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2-08-26
  • 2022-08-26
关于城市大规划 不忘民生小细节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B(2022)360号 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作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市大规划 不忘民生小细节”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您所提出的建议客观科学,针对性强,对促进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及农村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经认真研究分析,现状答复如下:

“十三五”时期,郑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及郑州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大力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城乡融合发展步伐明显加快。但正如张代表在建议中指出的,当前我市农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依然较大,城市周边农民从业就业创业稍显滞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相对薄弱,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后劲不足。下一步,立足整合利用城市周边及拆迁安置区周边闲置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市农委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落实《郑州市农村宅基地管理导则》,完善宅基地审批制度,规范农户建房秩序,鼓励盘活利用城市周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等存量资源,发展农业产业。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交易,并明确入市范围、主体和权能。根据乡村产业需要,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畴,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政策,支持特色种植、传统工艺、休闲农业等绿色经济发展。对通过村庄整治、土地整理等方式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指标,重点向乡村产业等倾斜,鼓励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乡村产业发展。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审批实施程序,建立公平合理的节余指标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

二、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以盘活集体资源资产为重点,不断创新发展模式,提高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加大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力度,激活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积极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殊法人地位,逐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营,培育集体经济新业态、新动能。立足我市城市发展实际,对拆迁安置片区周边的“边角”闲置地块进行整合,支持农村集体带头探索产业带动、资源开发、乡村旅游等发展路径,培育有特色、有创意、接地气的农产品品牌,激发内生动力,增强造血能力,释放发展活力,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致富带动能力。

三、大力发展郊区休闲农业

依托特色农业资源优势,拓展农业多功能,推进农业与休闲观光、科普教育、文化创意、健康养老等融合发展。以延伸旅游线路、打造精品线路为方向,以荥阳、二七、惠济、新密等距城区较近的区县(市)为重点,探索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土地整治模式,充分挖掘社会资本潜力,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对城市周边闲置地块进行整合,主动对接市内及周边地区的旅游资源,大力发展以林木花卉产业、精品果蔬业、文化创意产业为主导的休闲农业,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科普示范基地等。通过农业生产与观光旅游的兼容、田园风光与现代都市的呼应以及物质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互动,为农业发展注入新动能,为农民增收开辟新路子,为市民休闲打造新去处。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市的“三农”工作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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