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2-00062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2-08-30
  • 2022-08-31
关于对老旧小区电梯现状调查并适时给予更换政策支持建议的答复
关于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22〕144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董金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老旧小区电梯现状调查并适时给予更换政策支持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关注和指导。您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自2019年9月我局承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民之所望,政之所向”理念,将解决群众上下楼“出行难”问题作为全局的重点决策和首要工作。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连续三年被市政府确定为市十大重点民生实事为抓手,紧盯群众诉求,以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主动与其他相关部门对接,借鉴兄弟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以“能改尽改,愿改就改”为目标,积极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目前,全市15个开发区、区县(市)均已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率先在全省实现全域加装电梯目标。截止今年6月底我市已累计加装电梯624部,其中已建成电梯548部,另有76部电梯正在和即将施工,稳居全省首位。

二、关于调查现有住宅电梯基本情况建立数据库的建议

我们从我市电梯行业主管部门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电梯大数据库建设,一直是我市重点建设的项目,政府机构编制调整改革成立市大数据局后,我市电梯数据库建设进入快车道。目前,我市已建有完整的电梯数据库,数据库不区分住宅、办公、商业等使用区域,全市所有办理过电梯使用登记,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书的电梯均在数据库内。我市电梯数据库主要依托两个网络运行,一个是河南政务网,电梯投入使用时,各开发区、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时,建立电梯基础数据信息;另一个是,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下属的二级机构,电梯应急处置中心建设的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三、关于研究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一体化的建议

为有效解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续管理的问题,以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为契机,我们组织人员深入各开发区、区县(市)进入调研,并通过政府官网、发函、下发通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开发区、区县(市)政府、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等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新的《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老旧小区电梯项目建成后的后续管理问题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为电梯所有权人和电梯使用单位,负责加装电梯的日常使用和运行管理,有物业服务人的老旧小区,也可委托物业服务人具体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后期维护管理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并在加装电梯协议中予以明确,包括加装电梯投入使用后运行维修费用(检验检测、电费、保养、维修、更换、管理、保险等费用)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期签订协议中的运行维修费用分担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委托方案等内容对新来入户有同等约束效力。如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业主和租户应在租房协议中就加装电梯运营维修费用和相关责任等做出约定;如因转让、继承或者受遗赠等取得加装电梯住宅所有权的,转让人、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书面通知本单元其他业主,由住宅受让人承继电梯项目协议书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为保证加装电梯使用过程的安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制造、安装、修理和维护保养,安装前应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取得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投入使用。郑州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提供有资质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名单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自主选择。各开发区、区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单位的监督管理。2017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进行了统一规范。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其后续的使用安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评估及相关监督管理应按照《郑州市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尊敬的董金泉代表,我们将努力践行“人民至上”思想,秉承为民初心,倾听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呼声,在扎实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中,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服务好人民群众。时刻关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难点、人民群众利益的疼点、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堵点,不断完善优化加梯工作流程,提升效率,畅通渠道,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房管人应有的贡献。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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