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2-00063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2-08-30
  • 2022-08-31
关于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推进《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建议的答复
关于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B〔2022〕20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王联民代表:

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切实推进《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的建议”已收悉,您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认真进行了分析和研究,现就我市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汇报如下:

一、《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情况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2021年市人大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作为主要起草部门,我局坚持按照“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引领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起草形成初稿,报向市政府送审后,与市司法局及时对接沟通,对重点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56条,经研究论证,采纳了94条。在经过多轮立法调研和座谈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最终修订完成《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并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二、近一年来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情况汇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通过广泛开展《条例》的宣贯活动,使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能够理解把握好《条例》、熟练运用好《条例》,各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市民能够自觉遵守《条例》、监督《条例》正确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明晰物业服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提高各级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下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主要负责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的业务培训;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专干、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全员培训。通过开展学习培训熟练了解掌握《条件》各项规定,牢固树立法制理念,切实提高驾驭解决物业管理疑难复杂问题的能力。

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市物业管理协会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学习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做表面文章。宣贯期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及时汇总上报工作情况和重要活动信息。市局将对各部门、各单位《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市局对各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局组织全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两次物业管理工作培训,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进行了教学,并为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遇到的疑点和盲点进行进一步的解读。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房产管理部门也相应组织了对本辖区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专干、物业服务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充分吸收您提出的建议后,结合我局工作计划,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工作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推动物业制度落到实处。持续在全市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持续开展行业政策法规宣贯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条例》宣贯活动,认识了解《条例》精神内涵,清晰物业管理活动各方权利、义务和关系,全方位、多主体、多渠道的实现普法、学法、用法全覆盖,全面保障各项物业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特别是加强对《河南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解读及宣讲,开展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培训,提升办事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效率,正确引导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指导全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依法成立,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我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社治委下发了《关于印发党建引领提升社区物业服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今年继续开展郑州市物业服务行业“最美物业人”、“星级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示范项目”三个评比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社区治理和物业服务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实现以党建引领推动社区治理、物业服务和居民自我管理的良性互动,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增强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制定颁发了郑州市物业服务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相应的物业管理行政法规规章,结合郑州市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邀请行业代表、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和相关专家全程参与了标准的起草,在经过多次研究论证、结构调整和征求意见后,《郑州市物业服务标准通则》和《郑州市物业服务标准住宅物业服务》已经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公布。今年围绕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物业服务价格指导制度和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4.完善《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配套制度。研究制定《郑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和运行办法》和《郑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稳步提升居民小区业主自治组织成立比例。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等多种评价手段,将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市场准入、选聘物业企业等各项工作中,探索建立部门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发挥信用评价的约束力, 树立良好风气,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


2022年8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