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2-00066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2-08-30
  • 2022-08-31
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物业长效机制建立问题建议的答复
关于郑州市第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22〕320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许金生代表:

感谢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物业长效机制建立问题”的建议,以管城区老旧小区管理和改造现况为例,分析了老旧小区因业主未缴纳专门用于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资金,小区出现房顶漏水、墙体脱落等需要维修的事项时,物业、业主之间就维修费用、维修主体等问题引发矛盾的原因,提出了尽快出台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标准及使用办法、确保老旧小区房屋安全能够得到有效维护、公共设施设备得到有效养护的思路和建议。这是对我市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可持续发展的关心,也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和其维修资金制度建立工作的有力鞭策,我们很受启发。

一是高度重视,专题部署办理。接到您的建议后,市住房保障局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召开工作会议3次,要求业务部门和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及时安排部署,加快制定办法,积极沟通答复。同时强调,要认真分析代表提出建议的原因、用意及所代表的民声,把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放在研究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和群众所想所愿上来,尽最大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实际效果。

二是充分调研,出台工作方案。针对您的建议,我局指派负责全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成立工作专班进行专题办理。工作专班与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挥部和各区房管部门进行了全面沟通,并对市内五区典型老旧小区进行充分调研后,制定出台了《郑州市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确立了补建续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明确了职责分工、补建续筹的标准和方式,制定了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三是紧贴实际,力求便捷可操。坚持试点先行。各开发区、区县(市)要选择1-2个小区作为试点,积极宣传发动,突出党员、业委会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探索经验全面推广。强化属地负责。各开发区、区县(市)要充分认识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多方协同,有序推动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补建续交维修资金工作遇到的难题,适当降低补建续筹维修资金的标准,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尽可能减轻业主负担。特别是针对补建续筹的标准和方式,为推动老旧小区维修资金的补建续筹工作,结合老旧小区居住条件和居民实际情况,采取了灵活的实施方式,明确老旧小区维修资金补建续筹统一按照不低于21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市现行标准为35元/平方米),业主可以按标准一次性或在一年内分三次交齐的方式进行补建和续筹。

我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以来,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截至2022年6月底,市本级维修资金归集总额159.51亿元,其中,商品房归集总额151.13亿元,房改房归集总额8.38亿元;商品房交存小区5584个,房改房交存单位1353个;交存业主217万户。共核准维修项目9791个,划转资金8.71亿元,用于1700余个小区1.3万幢(次)楼房的维修和设施设备更新维护,惠及237万户(次)。维修资金制度保障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业主安居乐业、小区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郑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您的建议内容,积极向上级汇报沟通,力争工作方案尽快通过实施,与正在进行的老旧小区工作工程同步推进实施,尽早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物业长效机制,推进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可持续发展。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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