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2-00098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2-08-26
  • 2022-08-26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尽快落实纳入全国社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B(2022)090号 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高金亭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尽快落实纳入全国社会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郑州市于2019年至2020年间全面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按期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登记赋码等改革任务。几年来我市进一步巩固产权成果,截止2021年底全市成立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合作社)2492个,其中乡级1个,村级2384个,组级107个,全市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20.7万个;截止2022年6月底,全市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90.8%;经营收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24.9%。
建议中您提到“建议市政府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尽快将村集体经济组织信息纳入全国社会信用社会信息共享平台,以保障其经营正常进行”,结合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我们近期将重点做以下工作。
一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信息核对工作的函》的要求,组织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在“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已经完成注册登记的乡(镇)、村、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登记赋码信息核对,同时加快解决各地重复成员问题,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为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我市搭建了郑州市信用平台,建立了“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市信用平台已完成在全市政务云平台上部署,嵌入了政务服务审批系统,畅通省、市、县三级的信息共享渠道。据统计,我市16个开发区、区县(市)中,已有新郑市、中原区、郑东新区的指标目录中涵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市信用中心将持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的全量归集,并通过“信用中国(河南·郑州)”网站向社会和共享单位提供综合查询服务,建立社会共建共享机制。
下一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我委将协调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深化数据开发利用,加强信息安全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益保护,为构建农村集体经济新发展格局、推动集体经济组织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再次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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