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田机井低压配电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B(2022)332号 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张绍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机井低压配电设施建设和运维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发展的关注,对基层农田水利建设的关心。我委对您的提案非常重视,认真做了调查研究,现将提案涉及我委问题答复如下:
一、目前郑州农业灌溉用电设施建设、管护情况及存在问题
2011年以来,郑州市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工作。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示范乡镇、土地治理、“菜篮子”工程、示范园区、脱贫攻坚等项目建设,基本上在有水源保障区域实现了农田灌溉工程全覆盖,目前全市180万亩水浇地基本上达到正常出水、正常灌溉。
特别是2020年以来,按照省政府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施体制机制的要求,结合农田水利设施排查整改,郑州市组织各县(市)对政府投资的近3万眼机井和灌溉配套高、低压设备、线路进行了全面整修,新投入排查整改资金5000余万元,同时把政府投资建设的高压设施设备移交给了当地电力部门,把电力部门投资建设的低压设施设备下放到了当地乡镇政府。通过整改达到了井有水、能通电、能浇地的目的。但是由于地形问题以及管护水平、管理经费等原因,还存在部分地块无水可浇、电力不到位、企业或村集体自建高压设施设备未向电力部门移交、移交到电力部门的高压设备不达标甚至损坏严重、低压设施设备管护不到位、管理不规范、个别机井老化存在安全隐患、原设计建设标准低、线路铺设不规范、农田用电设施设备管护长效机制未建立健全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9〕46号)、《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农小组办〔2021〕26号)、《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1〕42号)等一系列农田建设政策办法,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规范建设高标准农田,同时加强后期管护工作,认真执行“一井两员”制度,围绕“建的好,管得好,好使用”指导县(市)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体制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管护办法,落实管护经费和管护人员。自2023年起,计划对2012年以前建设的高标准农田逐步完善提升,以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到2025年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6万亩。同时,结合实际对地块分散、有水源保障的区域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配套完善电力设施,满足农田灌溉需求。
同时我们将创新工作思路,结合实际分类实施农业用电设施管护,积极争取市级财政列支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奖补资金,引入竞争机制,探索第三方(保险公司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托管服务,或者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护等方式,全面提高农田用电设施管护水平,真正做到政府省心,管者用心,农民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