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055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巩义地区医保、社保纳入郑州市级统筹
  • 2022-08-25
  • 2022-09-02
关于将巩义地区医保、社保纳入郑州市级统筹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22)002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马树忠代表:

您《关于将巩义地区医保、社保纳入郑州市级统筹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郑州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

2014年我省开始实施省直管县制度,包括巩义市在内的10个省直管县成为单独的医疗保障统筹区,与郑州市一样直接与省直部门对接,并接受省人社厅、省医保局直接管理。巩义市医保在基本政策、待遇标准、信息系统、经办服务和基金管理等方面均与郑州市存在一定差异,客观上给郑州、巩义两地参保人员带来不便。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巩义市医疗保障工作发展情况,从2019年起多次与巩义市医保、社保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并积极向省有关部门和郑州市委、市政府反映,努力促成巩义市医保纳入郑州市级统筹。2022年6月24日,河南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将巩义市等省直管县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原所属省辖市实施市级统筹的通知》(豫医保办〔2022〕32号)后,市医保局党组即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汇报。7月6日,市委深改会议专题研究了关于郑州市医疗保障能力建设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将巩义市医保部门纳入市级以下垂直管理,实行与郑州市“六统一”的医疗保障市级统筹政策。方案将于近期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并有望在2022年年底前实施,届时巩义市参保人员将能够享受与郑州市完全一致的医疗保障待遇,并可享受“慢病网办”、“不转诊就医”等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医保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郑州医保事业发展。

 

 

                     2022年8月25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