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B1532308/2022-00066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医保改革DIP支付制度信息网络管控平台相对统一
  • 2022-08-25
  • 2022-09-02
关于“医保改革DIP支付制度信息网络管控平台相对统一”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22) 29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李安州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医保改革DIP支付制度信息网络管控平台相对统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并提出宝贵意见。DIP全称为按病种分值付费,是在总额预算机制下,利用大数据对“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的共性特征对病案进行客观分析,医保部门基于病种分值和分值点值形成支付标准,对医疗机构每一病例实现标准化支付。DIP支付管理系统依托河南省信息化平台建设,基于医疗机构上传至省平台的所有医疗数据,根据本地的支付标准,相对兼顾医保、医院、患者三方利益,达到医疗质量与费用两者平衡,有效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

一、我市DIP支付制度推进情况

去年,郑州市根据国家、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统筹推进大数据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重点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今年以来,我市在全国三年行动计划基础上,相继制定印发郑州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郑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结算办法(试行)》,逐步完善了DIP分值付费政策体系。2022年1月,郑州市16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DIP实际付费试点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11554个病种,其中核心病种8663个、综合病种2891个,年度预分总额度97亿元。

按照工作计划,在试点基础上,下半年郑州市医保部门将合理调整权重、分值,细化病种分组,加强质效分析,细化举措,督促指导全市符合条件的住院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施DIP实际付费,同步做好按病种(DIP)分值付费与医共体打包付费政策衔接。

二、我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要全面落实国家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工作。医保编码贯标的全面落地,有利于形成全国医保信息数据交换“通用语言”,实现全国医保信息互通互联、数据互认,为开展医保大数据分析提供保障,为医保筹资、待遇保障、支付制度、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基金监管等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撑。

2021年4月27日,河南省骨科医院、河南省儿童医院、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荥阳市人民医院、张仲景大药房肿瘤医院店,代表河南省接受国家贯标工作评估验收组线上预验收,国家贯标工作评估验收组第三组以腾讯会议形式,听取了省、市两级贯标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察看了医保端和医院端(药店端)编码维护、对码映射、结算清单生成的系统演示。通过线上初验,国家贯标工作评估验收组对我省、我市贯标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今年年初,我局召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深化应用工作培训及动员部署会,邀请省医保局贯标工作专家围绕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深化应用工作各个应用场景、各项评价指标进行了详细解读,会议对2021年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贯标工作进行总结,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标准要求和实现路径。目前,我市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正按照国家局和省局要求持续推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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