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杜淑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冷藏、特殊药品车辆放宽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2月29日,为疏解交通拥堵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有关要求,参照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市做法,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三环区域内机动车按照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通告》的发布,对提高广大市民环保意识、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减少车辆流量和道路负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告》实施以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了134万,机动车总量位于全国第六位,但我市交通拥堵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大幅度改善,最能代表机动车排放污染因子的NO2年均浓度从2017年的5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40.7%到2021年的32微克/立方米。
今年以来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上路行驶机动车明显减少,主要道路金水路、农业路2022年4月份流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3.1%和11.8%。原《通告》的限行时间、限号方式、限行车辆也不断收到群众诉求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提出减少限行时间、修改限号方式、增加血站、医药运输、驾校车辆不受限行限制等诉求。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进一步跟踪评估限行措施效果,根据机动车拥堵状况、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规律,会同公安部门今年9月底前对《通告》进行修订,并报市政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已经组织专班对《通告》进行修订,拟将血站、医药运输、驾校车辆不受限行限制措施写入,9月底前完成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