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62/2022-00096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人大建议
  • 2022-07-28
  • 2022-09-08
关于给予冷藏、特殊药品车辆放宽限行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36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杜淑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冷藏、特殊药品车辆放宽限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1229日,为疏解交通拥堵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有关要求,参照北京、上海、杭州、广州等市做法,市政府印发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郑政通〔2017〕42号)(以下简称《通告》)明确2018年1月1日起,三环区域内机动车按照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工作日每天限行两个号。《通告》的发布,对提高广大市民环保意识、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辆应用、减少车辆流量和道路负荷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告》实施以来,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了134万,机动车总量位于全国第六位,但我市交通拥堵指数呈逐年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大幅度改善,最能代表机动车排放污染因子的NO2年均浓度从2017年的54微克/立方米,下降了40.7%2021年的32微克/立方米

今年以来受疫情和经济形势影响,上路行驶机动车明显减少,主要道路金水路、农业路2022年4月份流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13.1%和11.8%。原《通告》的限行时间、限号方式、限行车辆也不断收到群众诉求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提出减少限行时间、修改限号方式、增加血站、医药运输、驾校车辆不受限行限制等诉求。为此,市生态环境局提出进一步跟踪评估限行措施效果,根据机动车拥堵状况、环境空气质量变化规律,会同公安部门今年9月底前对《通告》进行修订,并报市政府。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市生态环境局已经组织专班对《通告》进行修订,拟将血站、医药运输、驾校车辆不受限行限制措施写入,9月底前完成修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202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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