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淑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您的意见和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相关部门集中讨论、反复论证。现答复如下:
一、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帮扶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站位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以“整体工作争先进成高原,重点工作创一流起高峰”为总要求,以实现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目标,更加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更加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工作,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初现成效,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一)郑州市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现状
1.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好转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十三五”期间,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累积下降幅度达到49.7%、46.9%,改善率在全省排名均为第一,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稳定退出后20位,取得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以来最好的成绩。2021年,PM2.5浓度4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7天,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倒数第28位。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显著改善,22个国省市控断面全部达到IV类及以上水质,I~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5%,贾鲁河、双洎河两个国控断面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水质达标率10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100%,土壤污染防治体系逐步完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控制。
2.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2021年,三产结构由“十二五”末的2︰49.6︰48.4调整为1.4:39.7:58.9,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4%,高于全国、全省0.8、4.1个百分点;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4.4%,占规上工业企业比重提高到69.6%;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比增长22.1%,占比达到43.4%;六大高耗能产业比重降到28.9%。
3.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制定修订大气、湿地保护等地方法规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多个规章办法。郑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获得国家表彰,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建立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水环境质量、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基本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继续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的优化,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推进危险废物物联网系统升级完善,探索开展小量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危险废物物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
4.生态绿色创建展现新风貌
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实施黄河滩区综合整治工程。“十三五”期间,累计建设生态廊道2080.3公里,完成国土绿化面积65.51万亩,建成公园游园1323个,新增绿地8755万平方米,完成海绵城市建设面积110.8平方公里,贾鲁河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基本建成,河湖“清四乱”“三污一净”整治河道189.5公里。2021年,实施国土绿化面积3.89万亩,新建公园游园208个,新建绿地1783万平方米。
(二)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取得的成效
1.坚持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减污降碳。紧紧盯住影响全市空气质量的重点问题,在减排上寻找空间,在增容上加速推进。在绿色引领方面,建立了龙头配套企业及重点行业“1+N”绩效分级培训制度,推动全市龙头配套企业及重点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更新8999家涉气企业污染源清单,修正管控行业和生产工序;组织开展绩效分级申报核查,完成243家国家重点行业B级以上企业、518家省重点行业和296家民生保障类企业审核上报。在减排方面,不断深化结构调整措施,全力压减污染物排放,1-11月份全市规模以上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总量约1603.52万吨,同比削减约164.42万吨,外电入郑213.7亿千瓦时;率先开展高排放及高频使用车辆“3+2”新能源替代,全市6316台公交车、11875台出租车全部实现新能源化,新增新能源水泥罐车1000台,新能源物流车累计达17705台。在增容方面,持续加强生态屏障建设,不断增加生态碳汇能力,加快推进露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修复,累计治理矿山面积约120.5万亩,治理率77.19%;完成国土绿化面积4.03万亩,完成中幼林抚育7.67万亩,新建绿地1315万平方米。
2.坚持保护优先,扎实开展黄河流域生态治理。一是率先形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一体化格局。出台了《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工作方案》,积极推进“一干三支”(黄河干流、伊洛河、汜水河、枯河)水质断面稳定达标。二是着力打造沿黄生态保护核心示范区。深入开展黄河流域郑州段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清理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推进黄河(郑州段)数字化生态保护监测体系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合册)已通过专家评审。全国首次开展以黄河支流退水污染处置为主要情节的应急演练,在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作用。三是强力做好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和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实现入河排污口和水源地环境问题“动态清零”;开展汜水河、枯河等支流现状调查研究,切实改善水质;开展邙山、花园口、九五滩等干流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确保饮水安全。
3.坚持标本兼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大气污染防治不断深入,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成效明显。科学治污,严格控制氮氧化物。深入开展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全面达标提升行动,排查整治涉气工业企业1087家;完成272家炉窑企业烟气脱硫、脱硝治理效率核查,确保超低排放改造效果。精准朔源,源头遏止挥发性有机物。完成全市2475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产排污情况调查;180家企业完成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企业、166家企业完成高效治理工艺提升,208家涉VOCs企业完成“一企一策”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二是水污染防治稳步提升,“治、护、建、管”多措并举。“治”方面,打破区域界限,形成治水合力,推动建立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推进黄河、淮河流域水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护”方面, 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行动,排查点位3172个,整改完成环境问题180个。“建”方面,加快推进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建立新标准涉及工业企业台账,帮助企业做好提标改造等应对措施。“管”方面,加强饮用水源地特别是黄河干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推进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强化土地监管措施,在全省率先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两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有力保障我市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严防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全市7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完成自行监测及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全市123个转变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部完成。开展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完成5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黑臭水体实现源头“动态清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化肥农药施用量连续三年实现负增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
4.坚持服务发展,强力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坚持“服务守法企业,打击违法行为”,精心谋划助企政策,深入开展帮扶活动。建立企业正面清单,将3批398家企业列入正面清单企业,实施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为主的“无打扰”管理。免罚轻微违法行为,对违法情节轻微并能立即整改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指导、免予处罚,已确定并落实第一批16家企业。豁免企业门禁安装,对2622家小微企业和运输量少的企业豁免安装门禁系统,豁免率达76.6%。创新实施执法打卡,努力实现“执法检查扫码登记,双向监督无事不扰”。出台“一免两缓”帮扶政策,对受“7·20”特大暴雨灾害和新冠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出现较大困难的各类企业实行免予行政处罚、缓缴(含分期缴纳)罚款和申请缓期执行,目前,已受理完成41家企业的免缓申请,拟免于处罚金额近300万元。构建精准服务企业体系,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累计服务企业1928家次;派驻生态环境服务联络员625名,对工业企业实施全天候帮扶指导。
5.坚持统筹全局,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其他工作。着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不断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一是环境监测能力持续提升,初步形成覆盖城区范围的噪声自动监测网络,成为全省唯一建成噪声自动监测网络的地市。二是强化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在全国率先开展南水北调干渠退水污染环境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多起环境事故,受到生态环境部肯定。三是加快生态环境数字化建设,“智慧环保”项目基本建成,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正式启用;四是努力形成共同参与环保舆论氛围,“绿色郑州”品牌影响力和引领力不断增强;五是积极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三线一单”顺利推进,排污许可证累计核发1729家,基本实现全覆盖;六是扎实推动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三)2021年生态环境工作突出亮点
1.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强化移动源、工业源、扬尘源、燃煤散烧等污染治理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在空气质量9月份排名全省第十四名的情况下,10月份排名全省第八,11、12月份连续排名全省第一,实现了“弯道超车”,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首战告捷。
2.率先建立黄河流域地市级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我市联合洛阳、焦作、新乡、开封等市,在全省率先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跨区域水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按照“区域联动、联防共治、互惠共赢、协同发展”的原则,力求核心示范区黄河流域水生态环境稳步提升。为区域性水污染防治工作树立了典范,在全国具有示范意义。
3.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多点开花。国家“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批,是全国唯一“双试点”城市。地下水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初步建立1993个“双源”清单,探索开展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管理、分级防治,受到省生态环境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4.移动源污染管控措施科学有力。扎实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3+2”新能源替代顺利推进。科学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管制措施,对大、重型车辆和挂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进行严格管控,避免“污染穿城”。实施重型车辆电子通行证管理,累计发放电子通行证450万余张,受到省生态环境厅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5.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作风过硬。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全省走前列、全国拿名次”为目标,坚持在实战中磨练队伍,不断提升有效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和监管水平。在全省生态综合执法大练兵活动中,取得了集体一等奖和多个单项奖,受到省生态环境厅通报表彰。
(四)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工作情况
1.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深入。强化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把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纳入《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大力开展郑州市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6个专项行动,全市排查排污单位3876个,发现整改问题73个,对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工作起到了强力推动作用。
2.大气环境治理不断深入。编制了《郑州市“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初步完成《郑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行动方案》;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郑州轻工业大学“一市一策”研究团队,开展了“三大结构”优化专题分析研究;持续打好夏季攻坚战,781家涉VOCs排放企业实施错时生产,完成涉VOCs工业企业源头替代68家,完成低效VOCs治理工艺提升159家;实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完成16家工业炉窑设施提升;持续开展“1+N”绩效分级服务,全市开展提升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38家。
3.水环境治理稳步提高。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改善河流水质断面,加大黄河流域涉水排污单位提标治理力度;稳步推进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完成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142个;持续开展县级以上水源地和“千吨万人”、乡镇级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实现违法问题“动态清零”;排查入河排污口223个,全部建立台账;开展了再生水循环利用第一批国家试点城市申报,郑州市方案已通过市级和省级专家评审。
4.土壤环境治理全面开展。高标准启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编制完成《郑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自行监测,14家新增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完成隐患排查。全方位推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编制印发《郑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建设实施方案》《郑州市“十四五”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稳定达标方案》,持续提升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毁设施整改完成190座,全市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基本实现污水治理全覆盖。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排查治理黑臭水体85条。深入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完成村庄整治24个。
5.生态环保执法新格局初步形成。组织智慧办案系统应用与现场执法培训,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制度。按照4+4+1模式,分区、分行业选定10家优秀企业,开展示范教学基地建设;实施1+3+N装配模式,在一线组建“尖兵组”70支。开展了空气质量联防联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砖瓦和炭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全市涉水排污单位等专项执法行动6个,黄河流域“清废行动”、疫情防控、移动源等专项执法工作9项。上半年市本级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1起。
6.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不断增强。固废监管体系持续提升,全面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和跨区转运试点,持续开展小微企业收集试点,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起草《郑州市“十四五”期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上报市政府审批。移动源污染防治能力持续提升,完成我市电子通行证系统与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排放系统实时联网,解决了公安、生态环境数据互联互通的问题。环境监测能力持续提升,修订市控站点运维考核办法,制定了现场质控、网络质控考核办法,完成了61个站点例行检查、8个站点飞行检查、8个站点联机比对;大力开展碳监测试点,确定了“6+1”的监测点位选址方案,初步落实试点建设资金4500万,开展2个点位自动监测和3个点位手工监测,形成了阶段性成果。
二、关于您提出建议的补充说明
(一)加强全民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近年来,郑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教育内容、弘扬生态文化、培育生态道德,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为增强公众生态环境意识、提升群众环保自觉性、助力全市环境质量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加强全民环保知识教育。坚持新闻发布制度,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重大环保工作落实、“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等情况,积极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问题。通过“绿色郑州”微信、微博多媒体平台开展了“世界水日”线上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活动,制作了“探秘再生水为城市‘补水’”线上宣传视频,通过生动细致、图文并茂的讲解,积极宣传“世界水日”相关内容,传播节约用水绿色低碳理念。举办了“生态文明 我知我行”有奖答题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官方公众号5天内达到36万的浏览量。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了环保设施VR开放公众参与活动,利用VR全景影像技术,让公众身临其境、足不出户参观体验环保设施单位,全方位、多角度获取不一样的体验效果。以“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为主题,创作推出环保宣传片《为未来 一起来》,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投身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开展社会化环保宣教活动,提升公众环保意识。组织召开“美丽中国 我是行动者”为主题企业服务日座谈会,邀请企业代表、省环境基地负责人、学生代表共计近50人参会。会上,社会各界人士和代表就如何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开展了以“生态文明,我知我行”为主题的线上有奖答题及环保设施VR开放上线活动。持续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邀请公众走进河南省郑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参观环保设施,使公众真正走进环保、体验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开展了“减少白色污染,共创文明城市”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向广大市民科普环保知识,积极引导群众关注、理解并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三是加强中小学环境教育,播撒绿色环保理念。持续开展郑州市中小学生环保征文大赛、中小学生环保绘画大赛和环境教育优秀教案评选等中小学环境教育活动,激励广大师生以身作则、争先示范,积极宣传环保理念,关心支持环保事业,共同呵护绿色家园。开展了主题为“珍爱地球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世界地球日环保宣教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在日常生活中践行低碳环保理念,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组织开展了低碳日主题环保宣教活动,从“我们为什么要减少碳排放”的问题切入,解释了什么是“碳达峰”和“碳中和”,最后提出了“为实现碳中和我们能做些什么”,受到了广大师生热烈响应。
(二)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为推动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更加科学、客观评价大气治理工作成效,近年来我市不断建立完善污染防治工作领域考核问责机制,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一是不断强化考核问责制度保障。我市先后印发《郑州市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郑州市县(市)区、开发区空气质量考核计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政治监督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考核问责办法,扎紧了环境保护的制度篱笆,督促领导干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二是综合运用奖励与惩戒手段。按照考核周期,对开发区、区县(市)及乡(镇)办空气质量进行考核排名,考核结果在媒体公示,并根据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后的辖区实施财政扣款或责任追究;将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纳入全市综合绩效考评,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清单化管理,把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奖励挂钩,充分调动各单位工作积极性,极大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开展污染防治工作的主动性。三是坚持过程提醒与考核结果相结合。按照“把工作做到平时、考到平时”的思路,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强化过程考核,对进展缓慢工作实施通报、交办、督办、提醒、约谈五步法,督促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2019年,郑州市委印发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暂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要求,不断完善问责追责惩戒机制。办法实施以来,市攻坚办会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召开约谈会议26次,对38个次县市区、98个次乡镇办的147人次责任人员实施约谈。
(三)坚持环保优先,加强用地管理
郑州市始终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打好“净土”保卫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和倒逼作用,不断加强用地管控。一是强化土地储备入库土壤污染调查,确保项目用地安全。为强化土地储备、供应等环节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联动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和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郑环文〔2019〕158号)和《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供应等环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管的通知》(郑环文〔2021〕7号),文件要求“未储备入库的地块,应在正式入库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完成评审;已入库未供应的地块,应在供应前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完成评审”。文件还特别强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项目,即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开展储备土地综合开发,突出坚持环境建设先行。坚持“四个先行”,即征地拆迁先行、基础设施先行、环境建设先行、主体功能先行。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生产、生活、生态功能紧密联系,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重点,更加突出城市有机更新的生态文明理念。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优供快供确保重点项目落地落实,积极谋划和有效推动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起步区大运河片区项目等一批做地项目建设。特别是郑州黄河滩地公园规划和建设中,一直秉持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强调黄河滩地原真性和自然性特色,感知黄河郑州段独特的生态、文化特色和高质量发展成就,突出把滩地公园打造成黄河郑州段的生态保护核心示范区,塑造成郑州北部的城市后花园、人民的幸福河。三是严格落实饮用水源保护,确保水源用地依法建设。为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源的保护,保障一泓清水永续北送,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土地报征储供过程中严格按照落实《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严格执行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土地利用结构、空间配置,确保把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和其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推动土地储备工作绿色发展。
(四)切实加强扬尘管控,持续提升城市品质
近年来,郑州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围绕“工地不起尘、道路不见土、车辆不带泥、黄土全覆盖”的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防控措施,全市控尘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健全机制促实施,优化程序抓落实。在建筑工地施工全过程严格落实“八个百分百”要求,针对每个施工阶段,按工序明确扬尘污染防治标准,从密封运输到施工现场及运输过程中,制定并落实封闭覆盖、封闭运输、囤放封闭、使用篷布、施工现场及道路及时进行湿扫保洁等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做到现场不起尘、车辆不带泥上路。加大对重点施工区域、各级道路加大管控,配备相应降尘设备。二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属地严格管理。按照以人为本、环境优先、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严防严治的原则,督促各地各部门加大管理力度,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针对突出问题,补齐短板弱项,切实将扬尘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重点对施工场地落实严查、严管,确保做好起尘物料密封完好,做好场地道路及运输道路降尘工作,督促属地、责任主体等单位提高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项扬尘管控措施,实行条块结合、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快速反应、快速解决。同时,加大重要时段、特殊天气管控力度,实施督导奖惩机制,严格推行差异化管理。三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大负面典型曝光。坚持以宣传加强污染控制、提升环保理念,倡导循环发展、绿色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为主旨,通过展板、宣传手册、横幅、宣传片等载体,让绿色发展、文明施工深入人心,持续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鼓励施工企业采用绿色建筑,全面了解“绿水青山”的重要性,加强施工人员对绿色环保知识和环保行为规范的培训,为建筑领域绿色文明施工营造氛围。始终坚持以帮扶提醒为主、曝光处罚为辅的督查模式,若发现典型问题屡教不改的,采取约谈、媒体曝光等措施,进一步营造高压强势氛围,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底线。
(五)严厉打击交通违法,守护市民安居环境
郑州市始终坚持对渣土车闯红灯、鸣笛、闯禁行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常态化、重点化整治,并且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尽可能减少因交通违法造成的噪音扰民。一是摸排渣土车运行的规律和特点。公安部门坚持以整治重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为重点,警力随着警情走,哪里违法多发,就将警力向哪里倾斜,坚决遏制渣土车违反禁行时段、禁行路段的高发势头。二是紧盯重点时段和区域。根据摸排情况分析管控重点,科学合理的部署警力采取管控措施。持续加强夜间执法力量,加大夜间对渣土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三是建立反馈机制。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对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核准手续的渣土车,发现一辆、扣留一辆,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是实施运输全程监控。通过“渣土车管理平台”对渣土车的行驶轨迹进行全程监管,要求渣土清运公司科学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避开扰民路段,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六)强化垃圾处置管理,纾解垃圾“围城”困局
郑州市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为人民管理城市理念,坚持以项目带动为抓手,加快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资源化综合利用工作。一是加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管理,截止目前,全市共建成投运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设计日处理厨余垃圾900吨、大件垃圾255吨、污水880吨、可暂存有害垃圾66吨、可回收物1553.5吨,实现了对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以及废旧织物、大件垃圾等的闭环处置,打通了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已处置厨余垃圾102333.891吨、大件垃圾14351.332吨、废旧织物8952.014吨、可回收物19448.522吨,暂存、转运有害垃圾11.4376吨,处置排放污水38463.481万吨。二是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5月,市政府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明电〔2021〕8号),对中心城区和城乡集合部存在的废品收购站进行了集中排查、梳理,按照《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专项整治规范标准(试行)》(郑再治办〔2021〕2号)规范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确保再生资源来源可查、去向可溯、数据可统。目前1497座废品收购站已建立台账,依法关停取缔非法占地、无证经营的866处,限期停业整顿场地建设不够规范,影响周边环境的350处,经整改恢复运营281处,全市再生资源管理体系不断优化。三是积极推进垃圾焚烧处理项目,郑州市目前有焚烧发电厂5座,日处理能力10750吨,中心城区已实现垃圾零填埋、全焚烧目标;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占比89.43%,处于全国领先梯队。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座,郑州西部环保能源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4500吨,计划2024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届时将实现市域城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全覆盖、零填埋。
截止2022年5月底,郑州市建成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8588个小区,涉及352.8万户,分类覆盖率98.01%,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37.18%。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季度考核排名中,位列大城市第23位、地级及以上城市43位(29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郑州市将完整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把环境污染防治、改善生态环境作为最普惠的民生牢牢抓在手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深入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远景目标:到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基本建成,主要生态功能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巩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开展国家及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园体系和生态廊道建设;调整重要生态区范围,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积极推进国土绿化提速、湿地生态系统修复、提高森林资源质量,进一步普及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及资源能源高效集约利用成效。形成城市稳定生态基底,城市生态防护屏障基本建成,区内市县区全部建成省级生态县,生态补偿及监管制度建立完善,人与自然更加和谐共生。
到2035年,生态系统全面优化、生态环境质量优良、生态服务功能完善、城乡生活品质优越、生态经济绿色高效、生态文化繁荣和谐、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郑州。
近期措施:
(一)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加强政策倒逼和约束,鼓励企业绿色转型。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新型材料、低碳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积极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外电输入比例,进一步压减电力行业煤炭消费。
(二)积极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进一步推进黄河流域跨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保障黄河干流、支流水质断面稳定达标;巩固沿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整治成果,切实维护饮水安全;深入推进黄河流域工业企业提标治理,加强沿黄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持续开展好黄河流域“六个专项行动”,努力构建黄河(郑州段)数字化生态保护监测平台。
(三)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聚焦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深入开展“一企一策”、“一园一策”深度治理。冬季聚焦PM2.5,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结构调整,科学制订应急减排清单,实现精准、差异化减排。聚焦重型车辆管理,持续推进“3+2”新能源车辆替代,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阶段排放标准,切实削减移动源污染排放。
(四)持续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黄河流域涉水排污单位提标治理,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活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确保入河排污口应查尽查、应治尽治。严格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确保设施运行正常,出水稳定达标。开展县级以上地表水型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持续推进乡镇级和“千吨万人”水源地保护范围(区)“划、立、治”,不断提升水源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五)强力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强化部门信息共享与联动监管,确保受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快推进“双先行区建设”,确保“双先行区建设”取得预期效果。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运维情况考核。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因河因塘施策,分区分类、标本兼治。
(六)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优化助企举措,继续推行“免打扰式”执法和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等利企惠企政策,积极促进“正面清单”、“一对一”帮扶等制度高效落实。对龙头企业、配套企业、重点行业开展帮扶指导,打造覆盖上下游生产的全过程绿色产业链,引领企业绿色发展。
(七)加强治污能力建设。继续不断深入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对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督责任,增强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机构队伍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环境工作不仅需要郑州市各级各部门的监督管理,更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督促和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更大的改善。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继续深入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郑州。
再次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支持!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