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47445745/2022-00228
  •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建议提案处
  • 人大建议
  • 2022-07-07
  • 2022-09-13
关于在郑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建议的答复
关于省人大第十三届六次会议 第17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豆雨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所做的主要工作

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对于积极应对老龄化社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工作,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市领导多次过问我市建立长护险有关情况,并要求市医保局牵头负责,积极推进。

2019年以来,我市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筹备组,做好宏观谋划,制定工作计划;二是由市发改委牵头,与中国社科院深度合作,将《郑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列为2019年重点课题,该课题已顺利结项,共形成1个主报告和15个分报告,课题设计思路清晰、引用数据翔实、方案制定科学,对于我市下一步拟定长期护理保险方案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三是赴上海、广州、青岛、成都四个国家试点城市实地调研,撰写了《上海、广州、成都、青岛等城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报告》;四是起草了长期护理保险12个配套文件。

2022年2月,我市根据“全国两会代表委员所提议案提案建议要点”和“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大会发言参考要点”任务要求,研究起草《关于高质量全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从扩大参保范围、扩大试点区域、完善实施方案和制度建设四个方面就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研究论证,被纳入市级重点课题。

二、我市暂不具备实行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决定新增河南省开封市等14家试点城市,试点期限2年。同时明确:“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

三、我市将把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

虽然我市暂时不具备开展长期护理保险的条件,但从长远看,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势在必行。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显示,目前我市60岁及以上人口占12.84%,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8.98%(65岁以上老人超过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加快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意义重大。

我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市场需求和服务供给形势,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纳入《郑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发展规划》(郑政办〔2022〕38号),积极争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有序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择机实施。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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