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03/2022-00117
  •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人大建议
  • 2022-09-26
  • 2022-09-26
关于郑州发展商贸、生产加工、物流及信息化为一体的特色专业园区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2022)33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叶文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郑州发展商贸、生产加工、物流及信息化一体的特色园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特色园区建设及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加快小微企业园建设

近年来,围绕我市“3年新建小微企业园60个以上、集聚企业超万家”的总体目标,高标准启动小微企业园建设,实施专项政策、专业运营,突出“一园一业”、数字化提升,着力打造产业转移承接和本地企业培育新平台,加快推进全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强化目标导向。加快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全流程管理,督导园区制定年度投资计划,逐月跟进新建园区建设进度,运用好月评机制,强化督导协调,积极协调解决园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开展“郑州市小微企业园”认定工作,强化结果运用,确保到2022年底,累计谋划新建小微企业园达到60个以上。同时,强化对接破解突出难题。积极协调解决各类问题260余件,为32个小微企业园提供融资金额81.7亿元。二是推进数字园区建设。开展小微企业园区数字化建设提升行动,研究制定我市数字化小微企业园建设运营团体标准,对接数字化园区服务提供商,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园数字化智慧化建设。加快小微企业园5G连续覆盖,积极打造集统计监测、物流人流、消防安防、环保节能、企业综合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小微企业上云,推动企业应用、供应链管理、产品生命周期管理等信息化技术,提升园区企业的数字化水平。三是加强行业指导。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联合资源规划、城建、科技、商务等部门进行行业指导,在小微企业园控规管理、证照办理、数字化建设、产业培育、招商引资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持。强化公共服务,为入园企业提供政务代办、研发检测、仓储物流、财务代理、法律咨询、人才招聘等公共服务;持续开展“一园一行”贴身服务,强化金融支持;深入推进研究院所、大学、工业设计中心、人力资源等机构和小微企业园对接,破解小微企业园在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难题。四是加快企业入园培育。科学制定入园标准,建立入园审核、动态管理及退出机制。优先安排创新型、科技型、“专精特新”企业入园。

二、推进搭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助推企业发展

为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实施“两个健康”“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截止到2022年5月,全市16个区县(市)共有国家、省、市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209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平台7家,省级示范平台49家,市级示范平台153家。共有国家、省、市三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06家,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5家,省级示范基地36家,市级示范基地65家。对已建成的平台和基地,加快数字化建设、人才引时、商贸物流、生产配套建设,解决企业在用人、用地、资金、物流运输等制约企业发展的实际困难,支持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省级服务业园区整合发展

2012年以来,我市共获批13个省级特色商业区和商务中心区(简称“两区”),省发展改革委每年对服务业“两区”进行考核。2017年以来,我市又获批12个省级服务业专业园区,主要是支持物流、电子商务、专业市场等生产性服务业园区发展。2021年9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始推行一县(市)一开发区,我市获批了中牟县和中原区等2个服务业开发区,原有的省级服务业“两区”和专业园区将不再纳入省级园区管理。

四、加大力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2018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郑发〔2018〕25号),提出“降低物流成本”。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要求,加快全市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出台物流业降本增效措施。优化公路超限运输行政许可办理流程,简化个体运输道路运输许可证、营运证年审手续。规范物流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等处罚标准和执法行为,推进公安、交通运输等综合执法。全面清理向货运车辆收取的各种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和罚款项目,对收费和罚款项目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示,清单以外的项目一律不许收费和罚款。推动建立民营企业产成品、原材料等铁路运输量价互保、以价促量机制,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物流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发展商贸、生产加工、物流及信息化一体的特色园区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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