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2-00106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2-08-01
  • 2022-08-01
关于下决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B052号建议的回复

王法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下决心落实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3月,郑州市被确定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2017年7月,郑州市政府印发《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郑政〔2017〕22号),并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正式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五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2次深改委会议研究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议题,出台6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1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按照有分类设施、有宣传氛围、有专人管理三个要素积极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社会参与、全方位覆盖、全链条管理,5座焚烧发电厂和9座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先后建成投运,全市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系统链条基本建成。

截止2022年5月底,郑州市建成区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8588个小区,涉及352.8万户,分类覆盖率98.01%,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37.18%。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自2017年我市被国家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以来,虽然我们从布局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三个方面齐发力,经过近五年的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意识从无到有,显著提高,但我市分类工作起步晚、推行时间短,仍然存在前端分类主体落实责任不力、居民分类投放意愿不强、混收混运屡禁不止、宣传引导覆盖面不宽、执法监督不严等诸多问题;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频繁的居民小区封闭管控导致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多次按下暂停键,政府财政持续吃紧导致各级对垃圾分类的投入不断放缓,出现了金水区、经开区部分区域以及荥阳、上街、中牟等大多数县市垃圾分类工作模式转换不顺畅导致的工作间接性停滞情况,一度造成社会各界对垃圾分类工作停止的误解。针对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中央环保督导组指出问题、省住建厅验收整改反馈问题、市政府明确的年度目标任务等,聚焦问题,精准发力,高效整改,持续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做实前端分类。按照有人员管理、有分类设施、有宣传氛围三个要素,全力推进居民小区分类覆盖面。同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前端分类投放责任人责任的监督管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担负起所属小区的分类宣传、引导、监督等责任。为进一步提升分类成效,按照务实便民、宜建则建的原则,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箱房建设,大力推进定点定时投放模式。年底前,各区县(市)新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4600余座,力争实现居民小区分类箱房(亭)至少一座的覆盖目标。

(二)强化中端收运。严格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年底前建立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以及大件垃圾、废旧织物、果蔬垃圾等大分类小分流体系,收运车辆全部规范达到“五统一”要求,改善并解决混收混运顽疾,助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取得更大成效,从源头上杜绝混收混运现象。

(三)健全末端处置体系。加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管理,已建成的9个区级生活垃圾分拣中心,严格按照功能布局接收各类生活垃圾,开展分类宣传教育;年底前7个区县(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全部建成,彻底打通市域生活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积极推进西部环保能源工程,力争7月底前实质性开工,为2023年市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目标努力奋进;加快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补齐优化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短板,解决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问题;持续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整治工作,按照取缔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扶持规模大、管理优、手续全的大型再生资源分拣中心继续做大做强,谋划再生资源末端处置企业在郑落地,不断提升资源回收利用效果。

(四)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好主题宣传月活动,按照一月一主题,结合《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实施三周年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入户宣传,广泛开展进小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门店、进商场、进工地等七进活动,提升市民生活垃圾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持续开展学校教育,通过已编印的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家、校、社互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强主流媒体宣传,主动邀请国家、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对郑州垃圾分类工作进行采访报道,让更多市民主动关注垃圾分类;加大新媒介宣传,通过“两微一端”持续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借助全市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车载电视、LED显示屏等载体,宣传垃圾分类;在全市商场、学校、医院、企业等固定LED显示屏不间断播放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引导更多市民参与垃圾分类。

(五)开展志愿服务。统筹市直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妇联、共青团、工会等行业优势,借助“绿城志愿者”、“绿城啄木鸟”、“绿城巾帼志愿者”、“绿城妈妈”“绿风尚”等志愿服务组织平台,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活动,提升各行业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

(六)加大执法督导。进一步落实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日要求,组织各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针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沿街商铺、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执法督导行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不按要求配备分类设施、引导分类投放、落实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法,并将执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根据违法情节和整改进度适时通过市级主流媒体曝光。

(七)强化监督考核。引入生活垃圾分类第三方考核机制,立足市级环卫主管部门全域抽查督导,完善日抽查、日通报,周汇总、周通报,月考核、月奖惩,季点评、季奖励机制,通过严格的财政奖罚措施,实现对各区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奖优罚劣效果;年底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城市管理系统表彰和全市通报表扬;对于推进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原网设置专栏进行曝光。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困点难点较多,任重道远,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道路上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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