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芙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县域高中教育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大力加大普通高中建设
近年来,在新建高中建设中,我局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多次向郑州市政府汇报情况,提出高中建设主体要从教育行为上升至政府行为,这样才能保证高中建设高效顺利推进。对此,我局统筹考虑新型城镇化规划及产业发展需要,站位辐射32个城市核心板块,结合郑州市区普通高中在校生变化趋势,重新科学测算普通高中资源缺口,合理布局高中阶段学校,对高中建设项目进行了重新调整和布局,拟定了市属高中阶段学校建设计划。从2017年开始谋篇布局全市高中建设任务,研究制定了《郑州市解决就学难消除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郑州市市属高中阶段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通过上述两个规划的有力推进实施,2018年至2022年6年新建高中建设规模、建设速度、增加学位远超前期多年建设之和达到历史新高。
郑州市各县也高度重视高中建设。2019年,荥阳市新建京城高中,总投资金额66000万元,设班级66个,增加学位3600个。登封市主动适应新高考走班教学需要,实施高中扩建工程。对登封一中、实验高中、嵩阳高中三所高中进行扩建,总计投资1457万元,为登封一中增加10个教室,嵩阳高中增加6个教室,实验高中增加24个教室,新增建筑面积5877平方米。2019年,新郑市投资1.47亿元迁建的新郑市第二高级中学投入使用,建设面积76000平方米,72班规模,3960个学位;近几年,新郑三中等3年普通高中,陆续扩建校舍面积75135平方米,总投资1.92亿元,新增学位4015个。中牟县2019年新设立中牟县第三高级中学,该校48班规模,在校生3241人。2022年中牟县设立中牟县外国语中学,高中60班规模,在校生1051人,投入资金100余万元添置班班通等教学设备。
二、持续加大高中经费投入
对生均公用经费,我们采取了分类制定、分级实施、落实基准的有关做法,对经济条件较好,财政保障有力的地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符合本地区的相关标准,进行示范引领,其它县(市)区逐步提高标准。
(一)示范引领、先行先试。近年来,我局和财政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和协调,研究商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扩大郑州市局属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力度和使用范围,明确能够使用公用经费保障的尽量使用公用经费,提高学校资金使用自主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4年以来,安排年度预算时,郑州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制定并执行局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1010元、初中1902元、普通高中3144元、中职学校2100元(为省定标准 )、幼儿园3144元、特殊学校7500元。完中初中部参照初中标准,高中部参照高中标准;新疆班学生学习、生活费每生每年8000元;国际班按照收费标准收支(收费项目)。
(二)制定标准,加大投入。对全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我局也进行了探索和实践。我市各县区因财力不同,标准不统一差距较大。为规范各县(市)、区城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投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13年郑州市教育局委托郑州大学调研出台了《郑州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和公用经费标准》,建议各地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实行市局制定的城市小学公用经费700元、初中1210元、高中1919元。目前,郑州市普通公办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见附表。

(三)落实基准,全面保障。自2016年开始,河南省统一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我市全面严格执行省制定的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3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30元的标准。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对城乡不足100人的学校统一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取暖费年生均补助30元政策。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各级政府按比例负担,并且要求各县(市、区)在安排资金时要按照“重点倾斜、集中投入”的原则,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并与学校规划布局相结合,集中资金解决最突出、最急需的问题,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各类学校正常运转。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