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宇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明确郑州市校园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处置指南”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关注和关心。
一、《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出台
为落实《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以及有关政策要求,科学指导学校进一步优化管理措施,保健康、防重症,有效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实际,2023年2月27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出台了《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针对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从开学前的准备、开学后疫情防控措施及疫情流行期间的紧急防控措施进行了规定。目前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要求按照七版方案执行。
关于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根据疫情流行趋势和校内感染情况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一)在常态化防控情况下,一般不需要采取紧急防控措施。
(二)学校出现感染者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报告。在教育、卫生健康和疾控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时对环境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通风换气,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感染的师生员工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非必要不外出。
(三)疫情流行期间,在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指导下,综合评估病毒变异情况、疫情流行强度、医疗资源负荷和社会运转情况,可根据师生感染情况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防控措施,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教学,实施临时性线上教学。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线下教学。
二、加强中小学卫生室(保健室)建设和校医培训
(一)规范中小学卫生(保健)室建设
2021年郑州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郑州市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基本标准》。将卫生(保健)室纳入学校达标建设体系管理,规范了中小学校卫生(保健)室的基本功能、设置要求、人员配备要求、建设标准、日常管理和验收等重要环节。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医队伍和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建设的方案》,卫生室由卫生健康部门验收,核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服务点或审批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寄宿制学校或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600人以下的非寄宿制学校可设立校园医疗卫生服务站(卫生室)或保健室。
(二)强化校医培训
每年10月,传染病流行前期,郑州市教育局积极组织各区县(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专干,局直属学校、市属事业及民办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培训。其中。学校传染病防控是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市教育局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协作,邀请郑州市疾控中心、河南省传染病医院、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等专家、教授围绕学校常见、高发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相关内容开展培训,强化学校疫情处置能力。各区县(市)教育局每年组织辖区学校开展分级培训。
2022年,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学校疫情防控人员参加中国学生营养与健康促进会学校卫生分会组织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线上培训会、教育部全国中小学健康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校园流感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防控能力提升培训会和教育部体卫艺司组织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专家解读培训会,通过培训,提高校园防控能力,切实守护好师生的安全和健康。
三、班级出现感染者后的相应防控措施及感染学生复课条件
根据《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师生员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应尽快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就医排查,不得带病工作或学习。如学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报告。在教育、卫生健康和疾控等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及时对环境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消毒并通风换气,做好校园内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和无害化处理。感染的师生员工居家期间,尽可能待在通风较好、相对独立的房间,减少与同住人员近距离接触,非必要不外出。该感染者所在班级学生、与该感染者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应连续5天佩戴口罩;提倡其他班级学生、老师佩戴口罩。
开学以来,我市处于新冠病毒感染低水平流行,个别学校出现感染者,大多为未感染过新冠病毒的师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新冠病毒感染师生的返校标准。学校为人员聚集场所,学生处于生长发育期,免疫力较差。经咨询郑州市疾控中心,我们建议感染师生经过治疗身体康复,体温正常、症状消失,返校前自行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或到校进行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可复课。
全市教育与卫健、疾控等部门将继续强化沟通,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学校卫生防控合力,确保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公共卫生事件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联防联控共担责任。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市教育工作。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