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3-00061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大建议
  • 2023-03-02
  • 2023-03-12
关于加强一线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
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B(2023)08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马瑞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一线技术工人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一线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技术工人队伍建设,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支持、培养、评价我市技能人才工作。近些年,国家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机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并做好与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实行多元化技能评价。人社部、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部署安排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向用人主体放权,支持各级各类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推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等用人单位为主体、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在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中,企业可以自主确定评价范围,可以自主设置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运用评价方式,可以开发评价标准规范,建立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贯通机制,破除身份、学历、资历等障碍,搭建企业人才成长立交桥。

二、技能竞赛活动及取得的成绩

近些年,结合我市“智汇郑州”、“黄河人才”计划等,出台了一系列对我市高技能人才的奖励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世界技能大赛的金、银、铜牌分别给予200万、50万、20万元资金奖励,“中华技能大奖”、“中原技能大奖”分别给予200万、20万元资金奖励。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后,可以享受就医、子女就学、购房等等福利待遇。我们对技能人才的表彰还有参评郑州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郑州市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郑州市技术能手、郑州大工匠等,推荐参评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河南省技术能手、中原技能大奖等多项荣誉。

近几年来,竞技比武,“郑州工匠”叫响全城。我市率先构建了世界技能大赛、国家级、省级、市级、县区级五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体系,以政府名义出台《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以市政府名义开展百万职工技能比武活动。近五年来,共投入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资金近3200万元,建立了覆盖小学、中学、职业院校、高校师生和行业、企业一线职工的技能比武大平台,每年吸引全市近120万人积极参与,“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氛围日益浓厚。成功申办了第三届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大力加强世界技能大赛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世界技能大赛市级集训基地,组织参加第45届、第46届世赛选拔赛,1名选手代表中国参加了45届喀山世界技能大赛,创造了历史性重大突破,46届世赛选拔赛和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中,我市选手为河南省贡献了1金2银3铜六块奖牌,31个优胜奖,16个项目进入世赛国家集训队,取得了优异成绩,在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上,张阳光、刘锦豪代表中国在混凝土构建项目取得了铜牌,为国家争得了荣誉。在2022年6月举办的河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上,郑州市代表团共获得金牌23个、银牌16个、铜牌4个,优胜奖18个,金牌数和奖牌总数均为各代表团首位,金牌数占全部赛项的66%。

我们开展了“守初心、庆百年”百行百业(名)技能大师献礼宣传活动,借助“学习强国”平台、郑州日报等媒体对我市技能大师进行宣传,打响“郑州品牌”。

我们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大力开展了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我们对参加规定学时要求培训经考核取得与本职工工作有关的培训合格证、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等国家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技能提升补贴。

三、关于技术工人的退休年龄问题

关于技工退休年龄的问题,国家、省对于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只规定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国有企业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或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简称特殊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以退休),并未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强制退休。办理退休手续是申请制,用人单位拥有用工自主权,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用人单位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仍可与其保持劳动关系,不办理退休手续。

退休职工再就业,在法律层面上,因退休职工已经享受了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不能再重复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关待遇。

下一步,我们会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我市技术工人队伍政策支持力度,出台更多支持技能人才成长、激励、评选政策,吸引更多的、更优秀的技能人才来郑州干事创业,也希望您持续关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心帮助和指导,并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2023年3月2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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