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3-00065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人大建议
  • 2023-02-25
  • 2023-02-27
关于加大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
对市人大十六届一次会议第B(2023)259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王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郑州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不断强化根治欠薪各项长效机制建设,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一、坚持分账管理,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为切实从根源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郑州市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建设单位、总包单位严格落实人工费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设单位按照约定或者总包单位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由总包单位按月足额代发工资。原则上,房屋建设工程人工费用占工程款比例不低于20%,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不低于15%,水利工程不低于10%,公路水运工程不低于5%,铁路、民航工程不低于2%。当出现专用账户余额不足以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由总包单位及时提出需增加的人工费用,建设单位核准后及时补足。依托河南省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欠薪预警系统,对建设单位拨付人工费用、总包单位代发工资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对未严格落实分账管理制度的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二、落实实名制度,建立完善用工管理台账。细化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要求总包单位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分包单位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必须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为农民工发放用工计酬手册,按日记录工作量、薪酬并经农民工本人和项目劳资人员签字确认。分包单位要按月将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报送并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细进行审核,由总包单位按月足额代发工资。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建立的用工管理台账应保存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3年。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劳资人员以及农民工基本信息要及时上传到河南省农民工工资监管平台,实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和工资支付在线监管。

三、规范案件办理,维护农民工和企业合法权益。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严格区分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凡是由劳务分包单位或包工头出面为农民工集体讨薪的,由其出示农民工讨薪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经劳动监察部门与农民工核实,确为农民工讨薪的,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受理处置;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根据投诉人提供的农民工工资明细和欠薪金额,经总包单位、劳务公司等相关单位核实无误后,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工资直接转入农民工本人银行卡,杜绝劳务分包单位或包工头假借农民工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对农民工个人讨薪的,对其提供的手续和欠薪凭证认真进行核实,同企业劳资管理部门沟通协商,准确核定欠薪数额,维护好农民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兜底保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进一步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2月印发了《郑州市市级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暂行)》(郑政办〔2018〕19号),明确要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储备应急周转金,特殊情况下为农民工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近年来,根据我市治欠工作实际,市本级储备欠薪应急周转金不低于1000万元,区县(市)不低于200万元。2023年1月19日,为确保被欠薪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动用欠薪应急周转金,为金岱李一号院项目和融创金水府项目75名农民工支付工资263.038万元。

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勇于担当,迎难而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欢迎批评、指正!非常感谢您对人社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2月25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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