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3-00039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3-04-10
  • 2023-04-10
  • 2023-04-10
关于加强后疫情时代建筑行业复工复产保障机制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199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蔡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后疫情时代建筑行业复工复产保障机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深切关心和悉心指导!您在建议中提出的健全复工复产保障机制、进行专项帮扶、做好常态化保障措施、建立人力资源池等建议,非常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学习。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是坚持高位推进。春节前,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建设同志及时召开建筑行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会,要求全局上下提前谋划,尽早准备,积极鼓励支持企业(项目)尽快复工复产。春节后,多次通过党组会、现场会以及日报告、周调度等形式,及时掌握复工复产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研究制定各类配套政策,确保建设领域尽快复工达产。此外,多次带队到中建七局、中铁七局、中铁十局二公司等建筑业10强企业和房建市政工程项目,开展走访调研,倾听企业诉求,解决实际问题,助力建筑行业复工复产加速推进。

二是强化政策引导。一是下好“先手棋”。春节前(腊月二十八)即出台《关于鼓励建筑企业(项目)春节后加快复工复产的意见》,通过加大项目资金保障、简化开复工手续、加强要素服务保障、给予信用激励等措施,鼓励企业(项目)早开工早达产。据统计,全市有7个工地春节期间未停工,正月初十前又有64个工地迅速复工。二是打好“组合拳”。出台拼抢“开门红、全年红”十条措施,通过组建郑州市大建工集团、加大项目支持力度和域外企业引入力度、强化要素保障、支持本地企业做大做强等举措,在帮助企业复工达产的基础上,助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是用好“信用分”。制定《关于加强郑州市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的通知(试行)》《关于进一步降低郑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试行)》,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两个文件的实施将支持企业信用在招投标领域应用,可进一步提升本地企业在本地市场的竞争力。

三是加大现场督导。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保交楼”工程质量安全专项督导的通知》,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业务骨干、行业专家,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保交楼工程项目“抓质量、保安全、促进度”专项督导检查,动态跟踪建设全过程,精准开展技术帮扶,推动项目尽快复工达产。

四是加强服务保障。一是提振发展信心。先后召开拼抢“开门红”调度会、安全生产大会、建筑业发展大会等,研判发展形势,挖掘增长动能,坚定企业信心,提升发展效能。二是持续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充分发扬“店小二”精神,重点围绕劳动用工、材料供应、机械租赁等方面,积极鼓励推动上下游企业同步复工复产,着力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方位为建筑业发展保驾护航。三是保障项目连续施工。在科学分析基础上,采取有序、有类、有别的精准监管模式,抓好在建工地扬尘治理,避免“一刀切”,确保在落实好管控措施的前提下,在建项目能够不间断施工。

五是抓好重点项目。一是压实辖区责任。为全力推进安置房项目复工复产,督促各辖区自我加压、攻坚破难,特别是针对疑难项目,重点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高位推进项目复工复产。建立日报告制度,每天通报复工情况,对复工率低的辖区进行重点提醒。二是加强沟通协调。针对市政工程建设中遇到的难题,通过现场会、协调会、城建例会等形式,积极协调解决征迁、迁改、规划调整等问题,努力为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奠定基础。三是强化项目落地。针对城市更新项目,坚持压实区级主体责任,每周组织召开调度会,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加大推动力度。建立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研判会商机制,加强与资源规划、财政等部门对接,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结合“四挂钩”考核,差异化设置指标,关键节点进行现场督导。

六是统筹发展安全。统筹“稳”与“进”双向发力,针对春节后压力陡增的安全形势,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春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郑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高坠、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等文件,加强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复核,深入排查安全隐患,抓好安全生产教育,重点做好春节、元旦、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段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下一步,市城建局将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开展精准帮扶,破解疑难杂症,加快项目进度,围绕“项目支撑、要素保障、资金纾解、专班服务、企业培育”等五大方面,落实好建筑业“开门红、全年红”十条硬核措施。一是将信用评价结果充分用于工程招投标,加大对本地企业的市场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本地市场对产值的贡献度。二是督促各区县(市)、各工程主管部门积极协调解决征迁、公配、资金等问题,完善扬尘管控“白名单”制度,开展差异化监管服务,保障项目满负荷不间断施工。三是协调各级各类建设单位积极筹措资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不断解决融资难题。四是积极开展10强企业和特级资质企业走访调研,主动聆听企业呼声,精准开展纾难解困。五是加大域外总部企业引入力度,鼓励外地企业本地化经营,力争更多产值留郑。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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