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3-00040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2023-04-10
  • 2023-04-10
  • 2023-04-10
关于加大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59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王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建筑行业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关心支持。您提出建筑领域存在拖欠农民工尾款,工程层层分包、转包及挂靠,用工单位不按月支付工资、恶意拖欠等问题,给社会带来不和谐因素。随着恶意欠薪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名义入刑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出台,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做到了有法可依,恶意欠薪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近年来,市城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农民工工作指示精神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以建筑工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建筑领域“法制化、信息化、标准化”实名制管理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机制健全、管理高效”的治欠保支长效机制,建筑领域清欠形势进一步好转,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了社会大局稳定。

一、设立专管机构,提升专业化监管能力

为切实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务服务管理,自2009年以来,委托郑州市建筑企业服务中心开展劳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建立劳务合同备案制度和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人员现场检查等方式,有效规范了工程建设领域劳务用工管理秩序。根据《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郑政办文〔2016〕94号)文件精神,协调市政府出台了《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劳务服务监督的管理形式。

二、强化制度建设,提升法制化管理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市建筑领域劳动用工市场秩序,市城建局制定了《郑州市建筑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使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更加明确,管理手段更加有效。近年来,我局不断强化农民工欠薪案件源头预防,以劳动用工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制度为抓手,着力做好欠薪问题的源头控制,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筑领域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郑建文〔2022〕165号),进一步强化了农民工拖欠工资问题的制度预防。一是严格落实了工人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等制度,实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专款专用。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工人工资的拨付方式和拨付周期,减少了中间环节等不可控因素。要求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积极推行农民工工资代发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直接将工资支付到农民工本人的银行账户。三是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和劳动用工监督管理,确保了企业依合同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基础。

三、优化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监管建设

2016年市城建局在全省率先自主研发了劳务用工监管平台《郑州市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系统》,优化项目管理,把在建项目、停工项目、竣工项目建立电子档案;优化企业管理,把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与项目紧密结合,把企业信用落实到施工现场;优化劳务用工管理,建立农民工从业信息档案,为农民工合法维权提供了依据。通过对实名制管理系统不断完善升级,进一步加强了劳务用工实名制监管信息化能力,市本级监管项目实名制落实率达100%,设立专用账户率达100%。同时,积极对接部级和省级管理系统,实现我市监管平台与省级、部级平台的信息共享,形成更加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网络。

四、严格督导检查,认真做好欠薪案件办理

针对春节前夕农民工讨薪案件高发期,依据市政府办公厅《2022年郑州市欠薪治理工作方案》,牵头制订了《郑州市房地产、安置房、城建类欠薪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解决房地产、安置房、城建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积极发挥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属地责任,按照“即收即办、分级负责、跟进督导、及时办结”的原则,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及时将市联席办转办的欠薪案件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办结时间,分级分类交办案件属地区县(市)或所属行业部门。市城建局作为牵头单位,充分发挥督导检查作用,及时转办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跟踪案件办理进展,收集案件办理情况。定期组织各区县(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召开欠薪案件办理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区县(市)建设局切实履行督办、协办行业职责,把农民工欠薪案件治理工作作为区县(市)建设局年度评比评先的重要依据,有力推动了农民工欠薪案件治理工作效率。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共收到市联席办移交农民工欠薪案件2223起,办结2194起,办结率98.7%,帮助5000余名农民工讨回工资9000余万元。

五、强化市场监管,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市城建局全面贯彻落实《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建筑市场实际,制定了《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健全完善了违法发承包行为发现机制、案件督办机制、联合惩戒机制和案件移送机制。出台了《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郑建文〔2022〕73号),强化了对在建项目的信用监管,进一步加大了建筑市场联合整治力度。积极开展违法发承包专项治理行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等活动,强化了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秩序得到较大改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您提出的建议和对策非常实用,根据您的建议并结合我市建设行业的实际,下一步市城建局将在依法依规监管、强化合同履约、实施联合惩戒等方面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建市〔2023〕72号),拟制定出台郑州市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一是强力推进源头预防。紧盯工程款支付和“三包一靠”违法行为两个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性问题,进一步加大依法依规监管力度。二是建立信用管理机制。按照《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工程项目及施工责任主体进行量化计分并实施信用等级动态分级管理,以差异化监管方式强化激励和惩戒措施,引导企业依法管理、落实责任、诚信经营。三是加大联合惩戒力度。着力构建跨部门跨领域惩戒合作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协同联动、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舆论广泛监督的共同治理格局。对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一金三制”违法行为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将线索移送至人社部门予以查处;属于“三包一靠”违法行为的,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将线索移送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查处;属于恶意欠薪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依据《郑州市建筑市场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相关规定,列入“黑榜”信息向社会公布。四是发挥智能监管作用。着力推进智能高效信息化监管,协调大数据局持续优化完善“郑州建设劳务服务平台”功能,全面实现与住建部、省级平台的信息互联互通。利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和项目进行细致、精准、实时服务和管理。

非常感谢您对城乡建设部门工作的大力支持,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支持。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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