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963/2023-00022
  • 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人大建议
  • 2023-04-28
  • 2023-04-28
关于我市三农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B(2023) 056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李杰代表: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市三农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郑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近年来先后印发《关于实施“三年强村计划”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郑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郑州市基层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加强集体资产监管,明确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目标。建议中您提到“加快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的步伐、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加快乡村振兴步伐”,结合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目前农村土地、林地等承包经营权等集体资源发包形式较多,如中牟县产权交易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成交土地流转4.67万亩,流转期内总成交额达3亿元,为实现现代农业的规模化、节约化发展提供基础。此外,具有组织优势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还适宜发展社会化服务及居间服务。据统计,郑州市目前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548个,同时部分集体经济组织不直接提供社会化服务,而是为服务主体和农户提供居间服务,服务内容涵盖农业生产托管的各个流程,对于托管双方起到担保和监督的双重作用,进一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村级集体经济全面提升。郑州市坚持多措并举,加大资金、人才、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快形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合力。2016年至今,我们在520个村进行了发展集体经济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总结好这些试点村经验,加强后续管理,理清发展思路,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扶持措施,促进村级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巩固发展壮大。今年根据“抓两头、促中间”思路,全市计划开展集体经济百万元示范村评比活动,推动全市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村达到70%。

三是规划先行确保产业振兴。郑州市积极推动县级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布局,推动每个县(市)建成1个集体经济产业园,推进产业振兴,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此,我们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在做优特色农业上下功夫。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做好“土特产”文章,以农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创建为载体,加大对特色农业的扶持力度,因地制宜开发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小宗类、多样性特色乡村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影响力大、市场价值优的名优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区域特色品牌,不断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知名度。二是在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上下功夫。农产品加工业是实现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的关键一环。坚持围绕基地上加工、依托加工稳基地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食品加工优势特色产业链,培育一批绿色食品集群。同时,积极培育发展净菜配送、中央厨房、预制菜产业。三是在做精三产上下功夫。坚持融合化发展方向,树立全产业链开发思维,将发展特色农业与农产品加工、现代化仓储物流、农村电商、乡村休闲旅游等统筹布局、协同发展,依托生态旅游资源优势,打造乡村旅游、休闲康养产业,打好“农旅融合”牌;依托快速发展的电子信息产业,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打好“农商”融合牌;适应科普教育、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需要,打好农科融合牌。

四是完成流转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2021年11月份,按照全覆盖、无遗漏原则,郑州市开展了全面排查工作。随后在12月17日,针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下发督办函,在要求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回头看”工作。同时,农业农村、资源规划、林业部门紧密配合,加强业务指导,督导整治任务落实。通过开展“回头看”工作,彻底摸底排查,彻底清理整治,防止漏报瞒报,使专项整治工作经得起各级的验收。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