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3-00024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人大建议,建议
  • 2023-04-21
  • 2023-04-28
关于打造政府菜单式物业,提高基层治理效果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郑州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23〕230号建议的答复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政府菜单式物业,提高基层治理效果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尊敬的杨雪委员:

首先,真诚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关心和指导!

您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打造政府菜单式物业,提高基层治理效果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在此向您汇报并作如下答复:

《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经过修订,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坚持党建引领提升物业服务。通过地方法规的形式,把党在提升物业服务与管理中的引领作用进行了明确,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了物业服务与管理的首要原则,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区域内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作用,鼓励和支持中国共产党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下的物业管理体系。《条例》促进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要求将物业管理进一步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赋予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职能,要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建立物业服务举报处置机制,统一受理、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规定了物业服务人员应当确定项目负责人并将相关信息报送街道社区,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我局以“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物业服务项目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选派党建指导员,全面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为工作突破口,以健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党建联建机制为重点,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为抓手,着力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突出问题,使物业管理服务有效融入基层治理,促进物业服务企业成为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力量,深入推动“红色物业”纵深发展。以“组织引领好、阵地建设好、活动开展好、服务质量好、社会形象好”五项原则,创建“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完成市级验收。将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接受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是否主动融入社区志愿服务,积极配合阶段性重点工作,营造小区红色氛围等内容事项,纳入“美好家园”住宅小区考核评选标准。

2022年3月,管城区政府印发《关于管城回族区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辖区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后期则因地制宜,分类引入物业管理。一是对条件成熟的小区引入社会化物业公司。除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外,积极开展养老助残、志愿者服务、老年大学、健康管理等活动和服务;二是有业主单位或自治能力较强的小区实行业主单位托管或业主自管。在自管楼院中选出一批政治素质好、群众工作能力强、认可度高的党员成立楼院自管会,实施红色管理、院落自治,街道在日常管理、制定居民公约、楼院环境、卫生治理、设施完善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三是对基础条件较差的小区由街道物业公司托底。三个试点办事处分别成立了隆美、亮典、西美 3 个街道主导的国有物业管理公司,由办事处熟悉城管和社区工作的城管科、社治委中层干部兼任物业公司总经理,明确经营范围,设立职能部门,市场化配备人员,制定完善物业规章、岗位职责、量化考核、联席会议等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治理规范化。对于管城区的老旧小区物业长效管理经验,我局也积极转发推荐学习。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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