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2X/2023-00065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人大建议
  • 2023-04-05
  • 2023-04-05
关于优化垃圾分类效果建议的答复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186号建议的回复

阎书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垃圾分类效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整体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3月,郑州市被确定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46个重点城市之一。六年来,按照国家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抓实前端分类、强化中端收运、完善末端处置、理顺条块职责、加大宣传引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全市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置链条体系基本建立。按照有分类设施、有宣传氛围、有专人管理三个要素积极推进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城市建成区开展垃圾分类居民小区数8625个,涉及居民356.46万户(总户数363.07万户)。推广定时定点投放模式,已建成使用生活垃圾分类箱房(亭)6524座,居民小区环境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4485台生活垃圾收运车辆已全部达到“五统一”要求,基本完成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五统一”改革,正在规范可回收物收运车辆管理。末端处置体系基本完善,已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设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9800吨(高峰期可达10750吨/日);建成运营生活垃圾分拣中心10座(城八区和航空港区、上街区),实现厨余垃圾、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废旧织物的就地处置;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5座,设计日处理餐厨垃圾850吨。宣传工作丰富全面,印发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100万册免费发放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使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形成自我分类习惯;制作宣传页50余万份,发放沿街门店和小区物业,提升分类主动性;制作动画宣传片在全市户外广告屏幕播放和主流媒体推广,受到央视、人民日报、新华网等广泛关注;联合工会、事管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有奖竞答,寓教于乐调动市民积极参与;妇联“绿城妈妈”、共青团“绿风尚”、城管“绿城啄木鸟”等行业部门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小区、车站、广场等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营造出人人参与、人人知晓垃圾分类的浓郁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虽然我市从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和末端处理三个方面齐发力,经过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市分类工作起步晚、推行时间短,仍然存在如您建议中指出的诸多问题。针对目前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无废城市”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两个平台,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三化”水平,打造更加顺畅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体系,持续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

1.持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按照一月一主题,结合地球环境日、爱国卫生月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主会场+分会场、社区+小区、定点+不定点等方式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小区出入口、电梯内外显示屏和业主群等载体,全方位营造分类氛围。充分利用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科普教育基地及生活垃圾焚烧厂等设施,邀请和组织市民开展郑州市“垃圾去哪儿”系列专题活动,逐步形成预约定制化互动体验线路,以调动公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提升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整体形象。

2.开展学校教育。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依托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中小学、幼儿园版),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广泛开展家、校、社互动,开展中小学生生活垃圾分类绘画比赛、作文比赛、演讲比赛、暑期社会实践等多形式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二)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落实好每月第一周星期二全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日要求,区县(市)执法局、派驻街道(乡镇)执法中队针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沿街商铺、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主体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执法行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和《郑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对不按要求配备分类设施、引导分类投放、落实分类运输、做到分类处理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法,并将执法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根据违法情节和整改进度适时通过市级主流媒体曝光。市城管局做好监督工作,每月底对当月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情况进行通报。通过常态化执法工作,让市民逐步从“要我分”转变为“我要分”。

 (三)优化监督考核。不断完善考核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市对区县(市)、区县(市)对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对社区、社区对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联动机制;推动层级考核,明确资金使用办法,通过资金调动工作积极性,真正做到奖优罚劣。

(四)加大废品收购站整治。结合“无废城市”和“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两项重点工作,按照小区、社区、街道、区县(市)四级打造回收转运体系,打通中转点位、收运车辆、管理体制、数据统计的梗阻瓶颈,实现再生资源管理的循环畅通。加大废品收购站排查整治执法力度,围绕取缔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对辖区废品收购站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取缔乱排污水、露天经营、无证经营、违规占地经营、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小散乱废品站,引导和扶持规模大、手续全、管理优的大型废品收购站,通过规范提升和执法查处,理顺辖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为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的不断提升夯实基础。

(五)持续推进分类收运体制改革。先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分类收运改革;2022年3月底,全市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织物、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已规范到位,全部以区县(市)为单位进行了统一管理、统一收运;共设置厨余垃圾收运路线111条,投入厨余垃圾收运车辆150余台;投入有害垃圾收运车31台、大件垃圾收运车27台、废旧织物收运车29台;2022年9月底,全市其他垃圾收运体系改革到位,4511辆(含二转车)其他垃圾收运车全部按照“五统一”要求规范到位;形成了较为完备、标志标识清晰、分门别类的收集运输体系。今年将聚焦前分后混顽疾,持续完善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回收体系,不断提高日收集量、转运量和处置量。

(六)有害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全市有害垃圾按照产生者分类投放,各区(县、市)属地分拣中心统一收集、暂存。产生有害垃圾的小区和单位的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负责将区域内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内的有害垃圾分类转运到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对有害垃圾进行集中暂时存放,按照标准设立警示标志标牌,并明确专人管理、做好相关台账登记。各分拣中心根据危险废物类别(含汞类和非含汞类),分别与有相应危废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签订处置合同,进行无害化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纸质转移联单制度。在监管方面,环保局联合城管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居民源含汞类有害垃圾处置单位的通知》文件,下发了《关于对市内九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有害垃圾管理工作开展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对市内九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有害垃圾管理工作开展执法专项检查的情况通报》,初步达到了有害垃圾动态清零,实现全市建成区有害垃圾的全过程管理。

(七)打造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郑州模式”。印发《郑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环卫行业应急预案(试行)》,推出生活垃圾处置差异化闭环管理“四定一专线”(即“定人、定车、定点、定时”进行收集,在焚烧发电厂开辟“绿色通道”达到即进即处理)、公厕跟踪消杀“一厕一洁”(即公厕内扶手、蹲位、洗手池等如厕使用设施跟踪消杀)、废弃口罩“两定三专”收集处置(即定点投放、专桶收集、专车收运、专人负责、定点处理)、车辆收运“五步消毒法”(生活垃圾收集、进站、倾倒、处理、出站五个重点环节消杀)等防控新模式,开展环卫场所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全覆盖、流动环卫工人闭环管理、生活垃圾应急处置、重点区域消杀等专项行动,全力筑牢环卫系统疫情防控防线。下一步将继续强化环卫系统人员管控、车辆作业、物资储备、应急清运、集中消杀等工作措施,建立“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环卫系统疫情防控应急队伍,阻断因防控不到位导致的系统内人员感染风险,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常胜状态,做到疫情防控、市容保洁双统筹、双促进。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困点难点较多,任重道远,久久为功。我们将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感的道路上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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